关于公开遴选广州市越秀区矿泉街社工服务站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5-21 09:00:53 文章来源:矿泉街 字体大小:【 A- A A+ 】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广州市越秀区矿泉街道办事处拟向社会遴选招标代理机构,委托代理广州市越秀区矿泉街社工服务站项目公开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矿泉街社工服务站项目公开遴选招标代理机构
(二)项目承接内容及要求:
1.按照政府采购及招标的政策法规,负责组织实施采购过程中的各项工作,为委托方提供合法优质服务。
2.指定一名项目负责人,负责联系、解释和处理采购有关事项。
3.负责发布采购过程中需要公告事项,按规定接收投标文件。负责开、评标组织工作,负责按招标流程安排评标过程的相关事宜,落实保密责任。
4.负责建立真实完整招标采购档案,妥善保管采购过程文件。
5.负责本次采购招标过程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制作参选资料、交通等)。
(三)项目经费: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按物价部门所规定标准支付,我单位不承担任何费用。
二、遴选范围和内容
主要包括参与比选机构的资质范围、专业队伍、服务保障能力、执行项目业绩等方面。
由我街成立项目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对各遴选机构报名材料进行综合评估,并根据得分情况,确定1间招标代理机构。确定中选机构后,进行结果公示,并通知中选机构,其他未中选机构,将不再另行通知。
三、报名资格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关于“采购代理机构”的相关规定。
2.具有营业执照和政府采购代理资质。
3.具备满足工作所需的独立办公、服务场所。
4.具有代理政府采购的专业团队、经验。
5.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遵守保密规定,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要求。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等资格要求。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遴选。
四、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须一式三份,制订成册(封存提交),并加盖机构骑缝章,主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登记证书副本。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授权委托书。
4.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登记注册的有效证明材料,如网页查询截图等。
5.招标代理服务方案、项目团队及服务质量承诺。
6.客户评价情况。
7.项目业绩情况。2023年1月1日至今代理过广州市内镇街社工站购买服务(或社工服务站)项目,提供中标公告、合同复印件等佐证材料。
8.其他说明或证明材料(公司业务能力、报价的依据说明、荣誉情况等)。
9.承诺书(机构须承诺对全部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申报资格和申报条件的符合性负责,如违反规定,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报名方式
报名服务机构采取直送方式送达相关材料。以直送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4年5月 22日9时至5月 24日18时。
(二)报名地点:越秀区沙涌南洪荫围13号三楼公共服务办公室。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20-36376130
七、其他
公告及未尽事宜,最终解释权归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矿泉街道办事处。
相关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