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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果山产业小镇综合配套工程建设项目设计阶段(第二阶段)树木保护专章编制服务征集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26 11:25:07 文章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A- A A+

  根据相关文件批准,广州市越秀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现对花果山产业小镇综合配套工程建设项目设计阶段(第二阶段)树木保护专章编制服务进行公开征集,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花果山产业小镇综合配套工程建设项目设计阶段(第二阶段)树木保护专章编制服务

  二、征集单位:广州市越秀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汪工          联系电话:020-83520212

  征集代理机构: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叶工    联系电话:020-83492175/18972129221(张工)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西胜街以北、广州市广播电视台以东、广州青少年科技馆以西地块。

  四、项目概况:拟新建总建筑面积约5.7万平方米,包含越秀交警业务安置房、童心特勤消防站、110kV变电站、传媒文化中心(含区级影视博物馆、区级文化馆)、公园绿地配套、地下公共停车场等,最终以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征集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一)征集内容:花果山产业小镇综合配套工程建设项目设计阶段(第二阶段)树木保护专章编制服务,具体如下:

  按照《广州市城市树木保护专章编制指引》要求,完成项目范围内的树木资源调查和本项目第二阶段的专章编制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及成果要求以合同相关约定为准。

  (二)最高投标限价:本次征集最高投标限价为169013.64元。

  (三)工作期限:

  15个日历天,自甲方书面通知开始工作之日起至完成树木资源调查和本项目第二阶段的专章编制工作,出具调查报告。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公告发布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一)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4月26日至4月30日。

  (二)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4月30日9时30分,截止时间:2024年4月30日10时00分。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永泰路50号101房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第二会议室。

  (三)开标时间:2024年4月30日10时00分。

  注: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24年4月29日17时00分前发函给征集代理机构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请注明单位名称及联系人)。

  征集代理机构: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邮箱:ZB83492175@163.com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

  (一)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二)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三)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以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类似项目(树木保护专章编制相关项目)的业绩证明(须同时提供合同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项目金额与含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和成果文件关键页复印件)。

  (四)投标人已按征集公告附件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注: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不得同时在同一征集项目中参与投标,否则,全部取消投标资格。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资格审查方式:

  (一)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二)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不足3名,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少于3人时,均为征集失败。

  十、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市越秀区信息网(http://www.yuexiu.gov.cn/)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一、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征集公告及征集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征集截止时间前向征集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越秀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电话:020-83520212

  联系人:汪工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华西路永胜街51号

  十二、本公告在广州市越秀区政府信息网(网址:http://www.yuexiu.gov.cn/)、网站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市越秀区政府信息网发布。

  十三、其他:

  1.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征集人有权在征集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2.本项目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征集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单方面解除合同。上述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人声明》中予以承诺。

  十四、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征集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1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自征集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5.存在行贿情形的;

  6.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征集人:广州市越秀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征集代理机构: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4月26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越秀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不向征集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征集文件的编写工作。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花果山产业小镇综合配套工程建设项目设计阶段(第二阶段)树木保护专章编制服务合同.doc

花果山产业小镇综合配套工程建设项目设计阶段(第二阶段)树木保护专章编制服务征集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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