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物业小区物业服务依法守约情况年度评价服务合作单位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15 14:51:22 文章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A- A A+ 】
为开展物业小区物业服务依法守约年度评价工作,推动物业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形成质价相符合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现公开征集物业小区物业服务依法守约情况年度评价服务合作单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单位:广州市越秀区房屋管理局。
二、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三、服务内容:负责越秀区物业小区物业服务依法守约情况年度评价的现场核查工作;负责汇总越秀区物业小区物业服务依法守约情况年度评价的满意度调查结果、扣分要素,计算总分,处理异议等;为开展物业小区物业服务依法守约情况年度评价工作提供专业意见。
三、参选事项
1、参选单位须在物业管理领域内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专业知识,对越秀区物业小区物业服务情况有一定了解;具备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机制,能够有效防范执业风险。
2、参选单位需具备与业务规模相匹配的物业管理专家和业务团队,能够满足服务需求。
3、参选单位需具备政府采购资质。
4、本项目实行年度包干价,合同期限2年,限价15.6万元。
四、其它事项
1、公告时间:2024年4月15日-2024年4月19日共5天。公示期间,有意参选的单位可向我局咨询相关情况。联系人:许先生,联系电话:83178641,地址:广州市吉祥路28号302室。
2、参选单位报名时须提交的竞投资料应包含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业务团队人员相关证件复印件(原件报名时核对后取回)、相关业绩和工作方案。参选资料应密封,参选单位须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若发现有虚假的情况,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3、参选资料的提交。有意参选的单位请在2024年4月22日上午12时前将竞投资料送广州市吉祥路28号302室。
4、根据参选单位的参选资料按高效、择优等原则进行评审。如获选,再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成交。
5、本公告在越秀区信息网站和广州市越秀区房管局网站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及相关信息的发布,均在上述网站发布。
越秀区房屋管理局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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