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越秀区残联资助民办残疾人社会服务机构常规服务项目评估机构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11 16:38:04 文章来源:区残联 字体大小:【 A- A A+ 】
按照《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继续实施广州市民办残疾人社会服务机构资助办法的通知》(穗残联规字〔2022〕2号),越秀区残联拟对2023年7月至11月资助民办残疾人社会服务机构常规服务项目进行评估和质量监察,现遴选第三方评估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越秀区残联资助广州市民办残疾人社会服务机构常规服务项目评估。具体内容包括:2023年7月至11月居家托养服务、寄宿托养服务、社会工作服务、寄宿托养新增床位和日间训练服务等。
二、评估机构资质要求
(一)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记录。
三、需提供的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三)服务评估方案和报价;
(四)可优先考虑的证明资料:近三年有类似项目服务业绩材料或过往对类似项目评估优秀案例;
(五)参加遴选申请函;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做好密封。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方式:现场提交;
(三)报名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文德南路海傍福安里6号越秀区残联四楼业务科,联系人:何女士,电话:83310943。
五、其它事项
中选单位应按照要求签订合同书,除不可抗力原因外,30天内拒签合同的,取消中选人资格,并在其他遴选申请人中重新确定中选人。
广州市越秀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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