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消防救援大队《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3-12-27 14:59:07 文章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A- A A+ 】
广州市和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6日,广州市越秀区消防救援大队对位于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83号的凯城华庭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发现广州市和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凯城华庭存在占用消防车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消防控制中心未安排持证人员值班,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款;消防控制联动柜切换备电无反应,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拟对你(单位)存在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拟对你(单位)存在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柒仟元整;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四项之规定,拟对你(单位)存在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在消防控制室值班的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陆仟捌佰元整;分别处罚,合并执行,处罚款人民币贰万玖仟捌佰元整。
广州市越秀区消防救援大队于2023年12月17日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穗越消行罚决字〔2023〕第0080号),因无法采取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和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广州市和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详见附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广州市越秀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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