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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物业管理专项法律服务合作单位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10-19 08:31:46 文章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A- A A+

为加强指导各街道依法开展物业管理监管工作,高效、专业化解重大信访矛盾,现公开征集聘请物业管理专项法律咨询服务合作单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广州市越秀区房屋管理局。

二、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三、服务内容:现场参与处置物业管理方面重大信访矛盾纠纷;指导各街道依法开展物业管理监管工作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处理物业管理行政监管其它法律问题。

三、参选事项

1、参选单位须在物业管理领域内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具备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机制,能够有效防范执业风险。

2、参选单位需具备与业务规模相匹配的执业律师团队,能够满足各类法律服务需求。

3、参选单位须具有区级以上政府职能部门或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合作的3个以上类似业绩。

4、本项目实行年度包干价,限价2万元。

四、其它事项

1、公告时间:2023年10月20日-2013年10月24日共5天。公示期间,有意参选的单位可向我局咨询相关情况。联系人:许先生,联系电话:83178641,地址:广州市吉祥路28号302室。

2、参选单位报名时须提交的竞投资料应包含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律师团队成员相关执业证件复印件(原件报名时核对后取回)、业绩和工作方案。参选资料应密封,参选单位须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若发现有虚假的情况,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3、参选资料的提交。有意参选的单位请在2023年10月25日上午12时前将竞投资料送广州市吉祥路28号302室。

4、根据参选单位的参选资料按高效、择优等原则进行评审。如获选,再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成交。
   5、本公告在越秀区信息网站和广州市越秀区房管局网站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及相关信息的发布,均在上述网站发布。

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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