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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征集机关食堂膳食管理服务供应商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10-13 16:29:39 文章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A- A A+

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现向社会公开征集膳食管理服务供应商,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参加,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越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食堂膳食管理服务社会化项目。

(二)项目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位于越秀区惠福西路262号。

(三)预算金额及服务期限:预算金额72万元,按实结算。合同期一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支付金额累计达到预算金额72万元,则合同提前终止。如果有关部门对食堂膳食管理服务有关政策规定作出新的调整的,从其规定。

(四)膳食管理服务内容:由我局无偿提供厨房场地、厨具和餐具等,并负责水、电、气费用;局现有工具、厨具无偿借给供应商使用,供餐时间为正常工作日,早、午餐供餐人数为60-120人,低于60人就餐时需按60人予以结算,就餐标准为早餐8元、午餐20元;应急任务保障时就餐标准为早餐10元、午晚餐为25元。该费用已包括食材费、人工费(含五险一金和人身意外伤亡保险)、福利费、劳保费、加班费、设备或工具物料费、运输费、服务费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遇见和不可遇见的费用。

二、服务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或分支机构或自然人,并取得合法工商执照或其他法人证书(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以自然人身份参投的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参加本次评选活动前三年内,参与评选的供应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约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存在隶属关系或同属一母公司或法人的企业,仅能由一家企业参与评选活动。

(二)总体经营服务要求

1.供应商必须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卫生部《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和《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自觉遵守采购人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守法经营,树立主动为机关工作人员服务的思想,保障用餐人员的身体健康,维护采购人的稳定。

2.供应标准和质量要求:

(1)主荤菜是以肉类或水产类原材料为主。

(2)半荤菜是含有肉类或水产类原材料的菜品。

(3)食品现做现供,批量制作,份数适当,保证菜品色、香、味和温度。

(4)午餐菜谱由供应商按上述采购人提供的餐标自行制定菜单,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分别列出所能提供的主副食、菜的荤素搭配、汤粥饮料和水果品种等;以及菜谱的套数和更换周期。

(5)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检查,主动配合采购人对饭菜的质、量、价、卫生条件、服务态度、成本核算的检查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6)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供餐质量,至少配有兼职管理员,兼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员、兼职质检员及服务员若干人。必须按《劳动法》规定,与所有员工签订合同以及办理保险等事项,所有员工必须具有身份证、健康证。

3.餐饮供应场所、饭堂设施设备的使用和维修、维护要求

(1)成交供应商必须维护、保管好招标人的资产;不能随意改动房屋结构和设施位置;不得将经营场所转租、对外经营;不得私自增设大功率的电器和私自改动用电线路。服务期间,成交供应商对采购人投入的固定资产不得随意拆除和损坏。 

(2)成交供应商必须保护餐饮供应场所及采购人配置的设备的完好。成交供应商保证经营期内房屋、设备、设施的完好率和维修及时率应达到95%以上。

4.经营管理及卫生、安全监督评价要求

(1)成交供应商必须提交详细的食堂经营服务方案,必须有完整的组织机构和健全的生产管理、卫生管理和安全管理等规章制度。

(2)成交供应商必须办理卫生许可证以及其他餐饮业必须具备的证件,到期及时验证、换证。所有从事食堂工作的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并参加卫生知识培训合格。

(3)成交供应商必须遵守食品原料采购制度,要设有专职采购员,大宗食品如米、油、面粉、主要副食品等必须在采购人工作人员参与监督下采购;并且坚持索证制度,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好台账,建立档案。

(4)成交供应商必须守法经营,接受卫生监督部门等相关政府部门的抽查抽检工作和采购人的送检工作;接受采购人各相关部门和组织的监督管理;积极配合采购人派出的监督员的工作,接受监督员对原材料采购、生产流程、卫生消毒、供应价格、服务规范等的全方位监控。

(5)成交供应商对食堂的经营管理、员工工资发放、社保福利、工伤保险等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的劳动法规;确保员工的权益不受侵犯。在经营过程中与员工发生的一切纠纷均与采购人无关。同时依照法规承担所属员工及承包范围内的计划生育、食品卫生、安全生产、消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一切责任。

(6)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各功能间规范分割,严格执行清洁消毒规定;做好每天的留样工作;有防火、防盗、防毒、防虫害等措施;保持食堂及周边环境安全卫生;按照国家消防安全标准安装和配置必要的性能完好的消防设施设备。

(7)食堂馊水、食材废料、纸皮等由采购人负责处理,采购人有权要求其在指定时间和范围内将馊水及废料运出,食堂其他生活垃圾须运至采购人指定的垃圾堆放地,以保障厨房、餐厅整体环境卫生。

5. 其他费用及缴交方式:成交供应商须承担餐饮供应场所的下水道堵塞疏通、排油管(池)堵塞疏通、排烟管道疏通清洗等;各项证件的办理、年审费、卫生费、税费、垃圾处理费、采购方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费及其他因经营承包须向政府交纳的费用等均由成交供应商按时交纳。

(三)项目具体要求

1.工作范围及特别要求:

(1)采购人的职工的膳食发包给成交供应商管理,供餐时间为正常工作日,早餐 08:00-09:00 ,午餐 12:00-13:00,如有特殊安排,甲方在不晚于前一天20时前通知乙方。采购人食堂每天就餐人员约60至120人次。就餐的人数为预计数量,以实际就餐的人数为准。如临时增加就餐人数,成交供应商必须能够及时足量的提供就餐服务。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承诺自行承担如合同执行过程中就餐人数减少或增加幅度过大所带来的各种风险。

(2)本项目面对的人群是单位职工,属于微利经营项目,成交供应商的经营毛利润不得超过15%(毛利润为去掉人力成本部分、因项目经营需要而增加的设备成本部分及中标服务费成本部分后的利润部分)。

(3)品种菜色要求:每日(工作日)只做早餐、午餐,早餐菜式按照人均8元、午餐菜式按照人均20元;应急任务保障早餐菜式按照人均10元、午晚餐菜式按照人均25元(包含所有的人工、税金、食材成本等一切费用)的标准制定,其他根据采购人的具体要求制作供应。

(4)成交供应商为采购人员工提供早餐、中餐。早餐提供不带汤水的食物(如包子、馒头、馅饼、蛋糕、面包、馄饨、鸡蛋、炒饭等)不少于 6个品种,以及带汤水的食物(如汤面、汤粉、粥、拌粉等)不少于2种。中餐提供 6 种以上菜式,可选1大荤菜+2小荤菜+1素菜+米饭+靓汤;饭任吃,汤任喝。

   (5)菜式以粤菜为主。烹饪方法有蒸、煎、煮、焖、烤、炖等经常变换,免费提供开胃小菜、辣椒酱、醋、酱油等调味品,员工自愿添加。

(6)采购人员工每天早、中餐就餐人数各不足60人时,按60人结算,大于60人就餐时据实结算。

(7)成交供应商须保证伙食质量均匀,每餐荤菜、蔬菜、油类、大米分量依据成交供应商提供菜谱,每周更新一次菜单并经采购人审核。

(8)食堂按分餐形式经营,食材按采购人的要求采购,优先采购大品牌、质量好的食材,确保质量与安全。

(9)成交供应商负责食堂废弃垃圾、污水、油脂及排污排烟的清理和维护,确保环保管理符合要求。

3.人员配置与用工方式:

(1) 工作人员采用全日制用工,统一由成交供应商管理,所有工作人员工资、社保、住宿、安全防护等福利待遇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2)工作人员要求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必须持有有效的餐饮人员健康证、饮食行业从业资格证书,否则不得聘用。

4.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内,由于原料加工、烹调过程中引发的食品安全、人员伤亡等大小事故,应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四、响应文件内容要求

响应文件应装订密封,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具体包括如下文件:

(一)采购响应承诺函(详见附件);

(二)《法人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三)法人代表证明、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公司历史简介及现状;

(五)企业2021年以来的工作业绩、同类项目经验;

(六)服务质量管理方案、质量保证措施,原材料采购、食品加工、配送服务方案;

(七)应急方案、响应速度情况,如发生食物中毒、原材料无法及时到达厨房、临时增加就餐人员、突然停电、停水步骤等应急措施及响应速度;

(八)安全方案:食品安全、生产安全合理可行的风险分析及可行控制方案,对食品安全的保障措施及应急预案的科学合理性,企业在安全方案的内控机制及能力情况;

(九)营养搭配方案:菜式品种的数量和口味以及营养健康搭配、高中低档套餐分配、饭菜分量的合理性等;

(十)人员配置方案:人员配置的合理性,须满足食堂日常运转;

(十一)企业规章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执行情况;

(十二)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十三)企业人员技术资格情况,工作人员培训及管理情况;

(十四)企业认为代表本企业特色的其它材料(如有)。

各响应单位按上述要求和顺序编制报名文件,标注目录、页码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所有提交的资料须真实有效,若发现有虚假或失效情况,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一)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10月23日上午12时止

(二)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惠福西路262号901办公室。

(三)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四)联系人:黄先生、牟先生 ;  联系电话:83376638、83185697

附件:采购响应承诺函.doc

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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