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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塘街关于征集全域治理智慧环卫运营服务项目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5-05 15:53:08 文章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A- A A+



参照《广州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提高大塘街道市容环境、市容秩序以及城市资源精细化管理的能力,建立大塘街道全域治理智慧环卫运营服务,率先基于街道基层对城市环卫、垃圾分类、市容市貌等进行试点探索,打造管理新模式,逐步实现全域治理,现通过网上公开征集意向单位,具体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大塘街道全域治理智慧环卫运营服务项目


(二)项目范围:大塘街道。


(三)项目内容:基于政务云环境,提供一套智慧环卫运营系统服务,主要包括环卫及垃圾分类方面的基础要素管理、资源计划管理、工单管理、可视化监管、移动小程序、应用维护系统等;提供不少于84台智能定位设备,具有人员定位、数据缓存续传、一人多机报警、18小时待机续航等功能;对大塘街道已有定位设备的环卫作业车辆接入智慧环卫运营系统,具有对车辆定位、运行轨迹、作业效果监测等运行情况的监管功能。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服务期限:自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自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计算;双方签订商务合同后中标人需2个月内完成项目服务的准备工作,并提供服务。


二、服务内容


序号

要求

1

一、运营服务要求

(一)线上服务

1.云服务器租赁

2.定期报表服务

3.管理过程可视化呈现

4.一人多牌监测智慧定位设备服务

5.系统运维

6.系统优化升级

7.定期系统巡检

(二)线下服务

1.培训服务

2.系统建设

二、城市智慧环卫运营系统服务

(一)基础要素管理

1. 人员信息数据库

2. 设备信息数据库

3. 项目信息数据库

4. 网格管理

(二)资源计划管理

1. 巡查计划

2. 巡查检查

3. 排班管理

4. 考勤管理

5. 地图浏览

6. 专项任务管理

7. 巡查员工作量统计

(三)工单管理系统

1. 工单派遣

2. 工单处置

3. 待办工单

4. 已办工单

5. 工单列表

6. 工单信息

7. 工单定位

8. 工单审核

9. 查询统计

(四)运营分析系统(可视化)

1. 运行监管

2. 管护管养过程监管

3. 考核分析

4. 质量分析

5. 专项监测

(五)移动端(小程序)系统

1. 工作台首页

1)工单上报

2)个人任务

3)巡查管理

4)历史记录

5)工作统计

6)地图浏览

7)考勤管理

8)通讯录

9)排班管理

2. 工单板块

1)工单办理

2)已办工单

3)工单查询

4)数据统计

5)地图浏览

(六)应用维护系统

1. 统一门户

2. 人员管理

3. 组织管理

4. 权限管理

5. 配置维护

6. 系统日志

7. 系统设置

8.系统管理

三、智慧定位设备服务

1.提供智慧定位设备84台,并含流量、维护以及不间断使用服务;

2.设备运营管理服务;

3. 提供定位设备1年租用服务及1年网络流量。

四、垃圾分类投放点智能分析试点


提供符合《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视频资源建设与汇聚规范》的智能视频摄像头设备1台,用于大塘街道试点垃圾分类投放点智能分析应用。

五、环卫作业车辆数据接入

大塘街道下属环卫所所有的各类作业车辆约30台,至少提供符合《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视频资源建设与汇聚规范》的智能视频摄像头设备2台车辆,由采购方协调现有车辆系统开放,将已有定位设备的环卫作业车辆接入智慧环卫运营系统纳管。

六、系统运行展示

提供一台笔记本电脑用于系统运行展示。

2

三、售后响应

(一)技术支持服务

1.提供每周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提供每年对设备运行状况进行二次评估服务。

3.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专门值守服务。

4.巡视服务:提供每月1-2次巡视服务,检测设备运行情况并做好设备运行记录。

(二)故障响应服务

投标人应提供每天24小时故障响应服务,在发生故障后能在15分钟响应,一般问题1小时内解决,重大问题48小时内解决。



三、项目预算


项目预算最高限价:23.00万元。凡超过此最高限价报价的,一律作废标处理。


四、资格要求


(一)具有“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供应商资格。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参加服务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申请单位须提交的资料


(一)满足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料(含承诺函等)。


(二)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人签名和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承诺函(见附件)。


(三)参与本项目人员的个人身份证、资格、职称、学历、近半年社保证明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四)服务报价表(需列明各细项工作量等)。


(五)技术方案。


六、征集办法


(一)具备相关资质的公司根据征集公告要求,提供竞投资料,参与征集。


(二)由大塘街道办事处组织评审小组,根据各申请单位资质、项目成员资质、项目方案及其报价进行初审,择优选择合适的项目实施单位。


(三)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明确项目的实施单位。


(四)中选结果仅通知中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和公告本次征集结果。


七、其他


(一)公告时间:202355日—2023511日。


(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511日(以送达纸质文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接受。


(三)提交资料地点:资料纸质版(一式两份)请快递至:广州市越秀区东皋大道173楼(大塘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办公室程先生处,联系电话:83878085


(四)大塘街道办事处不集中统一组织现场勘助,由申请单位自行勘助。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六)本公告在越秀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及相关信息的发布,均在上述网站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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