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塘街关于征集全域治理智慧环卫运营服务项目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5-05 15:53:08 文章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A- A A+ 】
参照《广州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提高大塘街道市容环境、市容秩序以及城市资源精细化管理的能力,建立大塘街道全域治理智慧环卫运营服务,率先基于街道基层对城市环卫、垃圾分类、市容市貌等进行试点探索,打造管理新模式,逐步实现全域治理,现通过网上公开征集意向单位,具体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大塘街道全域治理智慧环卫运营服务项目
(二)项目范围:大塘街道。
(三)项目内容:基于政务云环境,提供一套智慧环卫运营系统服务,主要包括环卫及垃圾分类方面的基础要素管理、资源计划管理、工单管理、可视化监管、移动小程序、应用维护系统等;提供不少于84台智能定位设备,具有人员定位、数据缓存续传、一人多机报警、18小时待机续航等功能;对大塘街道已有定位设备的环卫作业车辆接入智慧环卫运营系统,具有对车辆定位、运行轨迹、作业效果监测等运行情况的监管功能。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服务期限:自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自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计算;双方签订商务合同后中标人需2个月内完成项目服务的准备工作,并提供服务。
二、服务内容
三、项目预算
项目预算最高限价:23.00万元。凡超过此最高限价报价的,一律作废标处理。
四、资格要求
(一)具有“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供应商资格。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参加服务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申请单位须提交的资料
(一)满足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料(含承诺函等)。
(二)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人签名和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承诺函(见附件)。
(三)参与本项目人员的个人身份证、资格、职称、学历、近半年社保证明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四)服务报价表(需列明各细项工作量等)。
(五)技术方案。
六、征集办法
(一)具备相关资质的公司根据征集公告要求,提供竞投资料,参与征集。
(二)由大塘街道办事处组织评审小组,根据各申请单位资质、项目成员资质、项目方案及其报价进行初审,择优选择合适的项目实施单位。
(三)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明确项目的实施单位。
(四)中选结果仅通知中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和公告本次征集结果。
七、其他
(一)公告时间:2023年5月5日—2023年5月11日。
(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5月11日(以送达纸质文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接受。
(三)提交资料地点:资料纸质版(一式两份)请快递至:广州市越秀区东皋大道17号3楼(大塘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办公室程先生处,联系电话:83878085。
(四)大塘街道办事处不集中统一组织现场勘助,由申请单位自行勘助。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六)本公告在越秀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及相关信息的发布,均在上述网站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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