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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六榕街长者饭堂助餐配餐项目合作意向征集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21 09:39:30 文章来源:六榕街道办事处 字体大小:【 A- A A+

根据《广州市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管理办法》(穗民规字〔2020〕15号)要求,结合六榕街实际情况,拟公开征集第三方专业机构合作运营我街长者饭堂助餐配餐项目,以提升我街长者饭堂助餐配餐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水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州市越秀区六榕街长者饭堂助餐配餐项目


二、合作内容


按照《广州市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管理办法》(穗民规字〔2020〕15号)等市、区民政部门制定的配餐服务管理规定,遵守国家、地方性有关法律、法规,现征集第三方专业机构合作运营我街凉亭坊社区、旧南海县社区长者饭堂助餐配餐项目。其中旧南海县社区场地由我街指定设置,第三方专业机构负责配餐送餐服务以及场地设施维护与管理。


三、报名条件

(一)依法成立,取得相应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

(二)有与开展助餐配餐服务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及工作人员。其中,运营机构在长者饭堂场地内制作、加工、分餐或者分餐并消毒餐具的,应符合我市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管理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无现场加工环节,仅对配送到长者饭堂的成品进行分餐或者分餐并消毒餐具的,由各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食品经营许可审查;

(三)近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且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运营机构提交长者饭堂助餐配餐项目合作运营规划方案,包含运营机构配备符合长者饭堂要求具备的服务场地、服务设施和服务团队,以往是否有长者饭堂或相关服务设施运营经验或相关新闻报道;


四、报名资料

合作意向文件按附件《服务供应商提交的基本条件证明资料》要求使用A4纸规格打印、装订成册并加盖机构骑缝章,装入不透明文件袋中密封报送,在文件袋正面注明单位名称,封口处要贴封条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参选文件。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资料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如提交虚假材料及隐瞒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竞聘资格,并报行政主管部门给予严肃处理。


五、补贴资助

按照市区有关长者饭堂助餐配餐服务资助标准执行。


六、合作周期

自合同签订起为期一年。


七、报名与递交资料时间和地址

(一)公告时间:2023年3月21-23日。

(二)报名与递交资料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23日18:00止。

(三)递交资料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六榕街道办事处(越秀区六榕路129号三楼)公共服务办公室。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詹女士  020-83306551。

八、其他说明

本项目合作意向机构确定后将另行公示。合作机构需在规定时间与我街签订服务协议,不按期签订协议的即视为放弃。服务协议签订具体内容依最新相关政策进行调整。

特此公告。


附件2:广州市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管理办法(穗民规字〔2020〕15号).pdf

附件1:服务供应商提交的基本条件证明资料 (2).doc

            

越秀区人民政府六榕街道办事处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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