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民政局关于2022-2023年度广州市越秀区梅花村街、大东街、农林街社工服务站中期评估报告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11-29 16:43:40 文章来源:广州市越秀区民政局 字体大小:【 A- A A+ 】
根据相关工作要求,现对《2022-2023年度广州市越秀区梅花村街社工服务站中期评估报告》《2022-2023年度广州市越秀区大东街社工服务站中期评估报告》《2022-2023年度广州市越秀区农林街社工服务站中期评估报告》进行公示。公示期:2022年11月29日至2022年12月7日,共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书面署名向我局反映(受理科室:越秀区民政局社工科,地址:越秀区六榕路127号三楼),口头、匿名意见不予受理。
附件:1.2022-2023年度广州市越秀区梅花村街社工服务站中期评估报告.pdf
2.2022-2023年度广州市越秀区大东街社工服务站中期评估报告.pdf
3.2022-2023年度广州市越秀区农林街社工服务站中期评估报告.pdf
广州市越秀区民政局
2022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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