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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区工人文化宫(职工之家、职工服务中心)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2-10-09 18:00:00 文章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A- A A+

  根据“越秀区工人文化宫(职工之家、职工服务中心)项目设计”项目的需要,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取设计承包人,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招标人:广州市越秀区总工会

  (二)项目名称:越秀区工人文化宫(职工之家、职工服务中心)项目设计

  (三)项目内容:项目主要对越秀区工人文化宫(职工之家、职工服务中心)进行室内装修及室外配套工程设计,其中,职工之家建筑面积1258㎡,职工服务中心建筑面积630㎡。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室内装修设计(包括但不限于硬装材料、软装材料、活动家具等设计选型)、结构加固设计、机电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强电、弱电、暖通、给排水等)、建筑消防专项设计、室内景观设计、室内标识设计、室内灯光设计及建筑泛光照明设计等工程设计。

  (四)投资总额:人民币647.1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36.27万元,建筑工程费148.90万元,设备购置费及工程安装费387.37万元。

  (五)费用:

  1.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3.778507万元(含工程设计费11.676107万元、竣工图编制费 0.9344万元、预算编制费1.168万元)。工程设计费用以审定的预算与审定的概算相应的建安工程费(不含暂列金额、电梯及分体空调设备)两者较低值为计算基数,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以及《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版)参考计算。工程设计费结算价以第三方造价咨询审核单位审定金额为限额,并参考国家计委、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及设计费率(中标下浮率)浮动幅度进行计费,其中,专业调整系数为1.0,复杂程度系数为0.85,附加调整系数为1.0。结算时,设计费调整系数不作调整。最终结算价以第三方审定的金额为准。

  2.本设计项目要求实行限额设计。施工图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

  3.本项目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人费用自理。

  (六)项目地点:

  越秀区工人文化宫(职工之家):越秀区淘金东路133号之一201房(淘金家园三期C4-7.8栋二层);

  越秀区工人文化宫(职工服务中心):越秀区淘金东路131号之一201房(淘金家园三期C4-6栋二层)。

  (七)资金来源:上级工会工作经费补助和越秀区总工会配套投入的工会经费构成。

  (八)设计工期:30日历天

  1.设计合同签订后5天内提交概念设计方案;

  2.概念设计方案确认后5天内,提交设计方案;

  3.设计方案确认后5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编制文件;

  4.初步设计确认后15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及预算编制文件。

  (九)前期服务机构

  1.机构名称:新誉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

  2.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二、投标资格

  (一)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8条。

  (二)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丁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注释] (1)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的要求设置。

  (2)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三)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四)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五)申请人已按照规定格式和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招标文件附件3)

  (六)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七)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10日至2022年10月19日,登录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yuexiu.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

  递交时间:2022年10月20日上午9:30起;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0日上午10:00止;

  递交地点:广州市白云区下塘西路686号402开标室;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20日上午10:00。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五、其他事项

  (一)根据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的招标代理协议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用由本项目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用定额收取3000元整,评标专家费按实结算。

  (二)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有关投标的相关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越秀区总工会

  联系人:谢小姐

  电  话:020-87370160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寺右北一街三巷9号A座四楼

  (五)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及相关信息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exiu.gov.cn)上公布,并视为有效传达。

  (六)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3.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六、联系方法

  (一)招标人:广州市越秀区总工会

  联系人:谢小姐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寺右北一街三巷9号A座四楼

  邮政编码:510000

  联系电话:020-87370160

  (二)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集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地  址:广州市白云区下塘西路686号402室

  邮政编码:510405

  联系电话: 020-88529809、15975359355


 

  越秀区工人文化宫(职工之家、职工服务中心)项目设计招标文件.doc

  广州市越秀区工人文化宫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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