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户外广告公开出让代理机构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4-09 15:48:00 文章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A- A A+ 】
为顺利推进我区公有物业户外广告公开出让工作,现通过征集方式择优遴选户外广告公开出让代理机构。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越秀区户外广告公开出让代理服务
二、征集单位: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三、项目概况:
代理机构负责协助甲方完成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公开出让的组织工作,并负责开展与户外广告业主或业主代理单位、评估单位、交易机构、拍卖单位等单位的协调工作,具体包括:
1.与户外广告业主或业主代理单位签订服务合同;
2.接收并复核户外广告业主或业主代理单位提供的参与公开出让户外广告点位的相关资料;
3.向户外广告业主或业主代理单位提供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的使用合同和设施租赁合同的格式版本、信息公告表以及规划图则;
4.协助户外广告业主或业主代理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实际完善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的使用合同及设施租赁合同;
5.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组织遴选评估公司,开展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的评估工作。提供公开出让广告标的规划图则,组织评估机构与业主或业主代理单位就具体标的进行勘察、开展评估等工作。
6.协调业主确认初步评估结果;
7.协助业主或业主单位填写信息公告表;
8.整理公开出让项目文件,编写移交表;
9.督促项目成交人支付履约保证金;
10.项目成交后,通过《广州市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公开出让项目交款表》将项目成交人应缴费数额报送甲方,取得甲方开具的缴款通知书。督促项目成交人支付相应款项。
备注:文件模板由采购人负责提供给服务机构,服务机构应安排不少于2名工作人员具体跟进项目。
四、服务期限及费用
(一)服务期限为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
(二)服务费用:服务按单个项目成交金额0.8%计算服务费用,服务费由成交方支付。
五、报名要求
(一)报名单位应提交以下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类似项目业绩(如有);
以上文件应密封在不透明文件袋中递交。
(二)报名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2020年4月12日至4月16日
递交地点:越秀区惠福西路262号306室
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83376285
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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