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商务局关于拨付2021年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事项项目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07 17:33:50 文章来源:区商务局 字体大小:【 A- A A+ 】
区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事项实施细则》、《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1年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事项有关工作的通知》(穗商务函[2020]197号)等文件要求,经初审、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审核、社会公示等程序,现将2021年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事项计划下达给你们。请填写《广州市越秀区商务局财政专项资金直接支付用款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另附上《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后,于4月14日前报送至越秀区商务局(对外经济贸易科)(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83号凯城华庭商务中心605室)。请按现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确保专款专用,自觉接受财政、商务、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专此通知。
附件1:2021年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事项项目计划拨付表.xlsx
附件2:广州市越秀区商务局财政专项资金直接支付用款申请表.docx
广州市越秀区商务局
2021年4月7日
(联系人:王敏华,电话:37663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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