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2025年度越秀区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承接机构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21 15:45:02 文章来源:广州市越秀区民政局 字体大小:【 A- A A+ 】
为顺利推进越秀区长者居家适老化改造的组织实施工作,现拟采取网上公开遴选的方式,择优选取2025年度承接项目的第三方服务机构,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2025年度越秀区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承接机构
(二)项目经费:最高限价(人民币)8万元。
(三)项目概况:根据《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广州市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穗民规字〔2025〕1号)的要求,对文件中规定的第一、第二和第三类服务对象合计最少40户家庭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改造总费用不超过8万元。
(四)服务期限:签约之日起至2025年12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二、承接机构资格要求
(一)承接机构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承接机构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承接机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项目的报价。
(四)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参与。
三、资格审查及综合评审
(一)资格审查:意向单位提供“信用中国”信用记录(报名截止时间前,意向单位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予参加综合评审);
(二)综合评审:资格审查后,由越秀区民政局召开综合评审会议;
(三)评审文件:
1.项目报价表;
2.承接机构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3.承接机构有固定办公场所;
4.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相关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6.近两年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设计书或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居家适老化工作的内容、方法、措施、工作制度、进度计划、资源链接能力、等);
8.提供1-3个计划改造案例;
9.为本项目配备的负责人、团队和人员分工、项目人员的资质证书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人员岗位说明;
10.近三年内相关工作的业绩证明材料;
11.具备优质养老资源链接能力证明材料;
12.适老化改造项目报价清单,详见《广州市居家适老化改造和老年用品配置参考清单》(附件);
13.机构须提交承诺书,承诺对全部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申报资格和申报条件的符合性负责,如违反规定,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所有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密封好,提交叁份。所有提交的资料须真实有效,若发现有虚假或失效情况,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四)报名截止时间及报名资料送达地点
(一)截止日期:2025年4月25日17:00。
(二)交报名资料文件时间:2025年4月21日至2025年4月25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00。
(三)送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六榕路127号302室。逾期送达的材料文件不予受理。
(四)联系人及电话:郑小姐,020-83376820
五、公告期限
2025年4月21日至2025年4月25日。
六、公示确认
资格审查后,由越秀区民政局召开综合评审会议。综合评审会议结果将在广州市越秀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yuexiu.gov.cn/)中选结果公示。公示期结束后,择期与承接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协议具体内容届时由合作双方商议确定。
七、其他
(一)本公告在广州市越秀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yuexiu.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及相关信息的发布,均在上述网站发布。
(二)公告及未尽事宜,最终解释权归广州市越秀区民政局。
广州市越秀区民政局
2025年4月21日
相关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