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农林街道环卫站余泥清运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15 12:10:24 文章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A- A A+ 】
为了营造干净整洁的城市环境,及时清理零星余泥、无主建筑垃圾,切实提升农林街道环境卫生保洁水平。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要求,现农林街道环卫站进行公开询价,在报名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服务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类型:服务类;
2.项目名称:2025年农林街余泥清运服务项目;
3.服务范围:越秀区农林街辖区面积1.08平方公里;
4.服务内容:越秀区农林街辖区内零星、无主余泥渣土杂物、无主装饰装修废弃物的清运服务。
5.服务期限: 两年。
二、公告时间(五个工作日)
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4月22日
三、递交资料时间及地点
(一)交报价文件时间:2025年4月22日17:00前。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二)交报价文件地点: 越秀区农林街环卫站(越秀区新南路12号105房)。
(三)交报价文件联系人:牟先生,电话:020-87752810。
四、项目询比资格要求:
(一)必须具有处理同类项目的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二)必须提供具备合法有效的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运输相关资质。
(三)必须具备随时调配同类型运输车辆的应急能力,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质量控制力;
(四)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五、用户需求:
(一)接到环卫站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指定地点清运零星、无主余泥渣土杂物、无主装饰装修废弃物,确保整个过程无散漏,经清理后余泥堆放点干净、路见本色,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环卫标准及《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提升考评工作实施方案标准》,清理的余泥必须要运输到有处理余泥资质的合法场所,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得随意卸放,且不得造成二次污染,必须符合建筑废弃物处置的相关规定。环卫站不负责提供清运工具及人员,不承担清运过程中所发生的事故责任。
(二)必须严格按国家的有关部门制定的安全规章制度进行施工作业;
(三)每次需提供清运建筑废弃物的相关收运记录(处理前、中、后图片)及统计台账。
六、项目询比文件组成
(一)封面(加盖单位公章);
(二)报价单(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一车次报价为例,格式按项目自拟,需包含具体明细清单);
(三)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资质证书(提供合法有效由广州市余泥渣土管理处颁发的《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法定代表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项目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简介、车辆配备、设备设施、人员组织、应急应变能力、财务状况等);
(七)近两年同类型的业绩经验(须提供类似业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以上文件资料均须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并加盖公章,密封提交,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
七、报价方式及服务费的计取
本次询价的计费方式采用固定价且唯一报价形式,中标单位根据询价文件的内容,按国家及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结合企业自身的综合实力。最高报价限价:每年视实际情况结算,最高不超于5万元。
八、服务单位的确定
(一)需有3家或3家以上单位报名方可进入集体讨论程序。比选工作由农林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
(二)比选原则。根据企业服务便利优先原则、合理报价原则等,进行综合考虑,确定第一、第二候选单位。
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候选通知后放弃本次服务工作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承诺时,确认第二候选单位以其所报价作为本次询价的候选单位,以此类推。
特此告知。
广州市越秀区农林街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站
202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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