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民政局关于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政策线上课程制作项目的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5-03-21 09:54:01 文章来源:广州市越秀区民政局 字体大小:【 A- A A+ 】
根据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试点项目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越秀区民政局拟采用询价(比价)方式,确定符合资格的机构承接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政策线上课程制作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政策线上课程制作项目。
(二)项目经费:最高限价(人民币)20万元,超出此额度的为无效报价。
(三)项目需求:
1.制作面向基层儿童工作从业人员的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政策线上课程;
2.制作线上课程不少于30节次、1350课时。
(四)服务期限:2025年4月至2025年8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二、承接机构资格要求
(一)报价单位须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
(二)报价单位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行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价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四)从事儿童服务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等相关工作三年以上;拟派团队成员为具有社会工作中级或以上专业职称等专业技术人员的,可优先考虑。
(五)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参与。机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遴选。
三、报价需提供的资料
(一)登记证书或其他批准成立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报价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三)承诺书(机构须承诺对全部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申报资格和申报条件的符合性负责,如违反规定,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截至公告之日起近三年的财务状况报告(含财务报表,如2024年财报尚未出具,可提供2022年和2023年财报);
(五)服务方案、项目团队人员资质情况;
(六)报价单(报价单格式无具体要求);
(七)机构简介(含近三年如有参与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组织的相关评选活动并获得荣誉的,请提供荣誉证书的复印件)。
报价材料须一式三份,须制订成册(封存提交),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及骑缝章,所有提交的资料需真实有效,若发现有虚假或失效情况,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四、报价时间和地点
(一)报价时间:2025年3月27日前。
(二)收件地点:越秀区民政局二楼203室(越秀区六榕路127号)。
(三)联系人及电话:郭先生,020-83360388。
(四)报价单位在递交报价文件后,报价单位不得对其报价文件做任何修改,亦不能撤回其报价文件。
(五)截至报名时间不足三家报价的,本次询价(比价)无效。
五、其他
(一) 公告时间:2025年3月21日—2025年3月27日(不含节假日);
(二)评审方式:综合评定法,根据所报价格高低以及报价单位资质进行综合评定后确定承接单位。
广州市越秀区民政局
202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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