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发布日期:2025-03-18 11:43:16 文章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A- A A+ 】
根据《越秀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财政补助经费管理规定》要求,拟给低保、低收入等困难家庭所分摊的电梯增设设计费、电梯设备购置费、电梯工程建设费按规定给予补助。现按规定要求将涉及低保、低收入困难补助对象情况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加装电梯工程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西华路第一津街7号,该工程于2020年10月28日完工。
二、申请加装电梯补助的时间:2020年12月4日。
三、根据广州市越秀区西华路第一津街7号增设电梯小组代表提交的分摊方案,低保、低收入等困难家庭所分摊费用情况为:低收入人员:唐久辉,居住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西华路第一津街7号909房(低保证发证时间:2020年01月01日,低保在册时间:2020年01月01日-2020年12月31日)所分摊的电梯增设设计费、电梯设备购置费、电梯工程建设费共6747.29元。
公示期从2025年3月18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六榕街道办事处提出,联系人: 肖瑜 ,联系电话:02083342304。
六榕街道办事处
2025年3月13日
相关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