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自动驾驶清扫机租赁服务比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5-01-06 09:46:01 文章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A- A A+ 】
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计划租赁3台自动驾驶清扫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与比选。采购人将对所有参加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进行比选,以最终确定本项目的供应商。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自动驾驶清扫机租赁服务项目
(二)预算金额:99万元
(三)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四)项目内容:
二、项目需求
(一)技术参数要求
产品必须为原装正品,不存在任何假冒、伪劣或侵权情况。
1.硬件参数要求:
2.软件参数要求:
3.设备整体功能要求:
(1)作业模式为无人操作,具备自动清扫、自动倒垃圾、自动加水功能。
(2)适宜在主干道作业,对人、自行车等其他障碍有避险模式。
(3)车辆宽度2米以内。
(4)日均清扫量不低于5000平方米。
(5)配有信息化管理系统,具备对作业路线规划、定位导航、安全避障、摄像头、通信、远程控制、系统对接(对接智慧城管)等功能。
4.租赁期内供应商提供服务要求:
(1)服务响应时间:成交供应商提供7*24小时在线回复。
(2)设备传输流量:成交供应商负责。
(3)设备保险:租赁期内,成交供应商为租赁设备购买设备保险。
(4)设备巡检与监控:提供设备定期上门巡检、设备远程运行监控,巡检主要内容包括异物检查、硬件检测、刹车检查、清扫效果检查、风机滤芯拆除清理、传动结构润滑保养等。
(5)故障处理及维保服务:租赁期内,如因租赁设备自身质量问题或设备保修范围内的情况,成交单位负责提供免费维修,包括故障处理,耗材及配件更换等服务,在线故障响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如需进行现场处理,则不超过24小时到达现场。
(二)商务要求
1.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0个自然日内完成供货。
2.供货地点:广州市越秀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3.报价要求:
报价应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直接费、间接费、损耗、维保费、正常损耗零件更换费、保险费、运输相关费用、管理费、人工费、服务人员五险一金、服务费等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供应商对本项目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报价。
3.付款方式:
(1)按年结算支付。合同签订,全部货物到达供货地点后,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年租金;剩余租金在每个结算周期结束前,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付款资料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下一年的租金。
(2)在采购人办理支付款项前7个工作日,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供下列资料:成交通知书、合同复印件、供应商开具的等额发票。
三、现场踏勘(答疑会)时间、地点
不组织踏勘现场。
四、报名方式、时间、地址及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报名方式
报名供应商可采取直送、邮寄(邮费自理)两种方式送达相关材料。以直送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邮寄出发地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时间
自2025年1月6日起至2025年1月10日止。
上述日期内的正常工作时间(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三)报名地址
供应商资料请送至广州市越秀区惠福西路262号401室。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营业执照;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注: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政府采购等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主体,依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报名材料
供应商按照要求提交比选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单位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
2.供应商提交同类及相关项目经验(业绩)材料(合同关键页、项目照片);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查询结果页面打印件;
4.本项目实施方案及报价;
5.提供符合或者优于技术参数要求、功能要求、租赁期内供应商提供服务要求的完全响应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均需密封且加盖供应商公章。报名截止后,采购人将根据收到的报名资料进行综合评选,确定中选供应商后,会在5个工作日内向其通知,其他未中选供应商,采购人将不再另行通知,且不退回提交资料。
备注:报名资料一式一份,需制订成册,并加盖供应商骑缝公章。
五、评选及中选
各供应商将比选文件装在密封袋里,统一时间开启。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比选领导小组对有效供应商进行比选,综合考虑企业资质、公司信誉、同类项目经验、实施方案、报价、对本项目响应情况等因素,分别进行评选,最后选择1家单位为中选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不足3家或者经评议有效供应商小于3家,则该比选流选。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名称: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联系人及电话:张小姐 83351979
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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