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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听证会参与人员名单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26 16:47:05 文章来源: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越秀区分局 字体大小:【 A- A A+

  根据有关规定,现就《广州市越秀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听证会参与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5年1月8日下午15:30

  (二)地点:广东大厦三楼东江厅会议室(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9号)

  二、听证会参与人员名单

  (一)主持人

  李信恒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

  (二)陈述人

  钟东宁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土发中心)

  (三)听证会代表

  详见附件。

  (四)旁听人员

  详见附件。

  (五)听证记录员

  陈敏慧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土发中心)

  叶餐赐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土发中心)

  三、其他有关事项

  (一)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不得委托他人参加。

  (二)听证会代表、旁听人员请携带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身份证明材料准时参加听证(请预留10分钟入场时间),逾期不到场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参加听证会。

  (三)听证会代表应当围绕听证主题,按照规定的顺序和时间发言,发言请观点鲜明、简明扼要、言简意赅、控制时长。

  (四)听证会代表因故不能出席的,应当至少在听证会举行前2日书面告知听证组织部门。

  (五)听证会参会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对听证会进行录音、录像、拍照等。

  (六)听证会代表应当忠于事实,客观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提出的相关意见建议请说明理由和依据。

  (七)听证会参与人员应当遵守听证会会场纪律,不得喧哗、哄闹和其他有妨碍听证会秩序的行为;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服从听证会主持人的安排。

  (八)听证会代表、旁听人等扰乱、妨碍听证活动,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会后请听证会代表对听证笔录进行确认并签名存档。

  特此公告。

  

  附件:听证会参与人员名单.xlsx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越秀区分局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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