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珠光街道办事处关于督促违法建设责任人依法接受处理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03 14:43:08 文章来源:珠光街 字体大小:【 A- A A+ 】
经查,广州市越秀区珠光路82号1313房内部存在夹层问题,涉嫌违法建设。本机关根据《广州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特发本公告。
请上述涉嫌违法建设责任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携带身份证明及该地址有关资料等到珠光街综合行政执法队(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020-83875741,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堤四马路16号)接受处理。
本公告公告期届满逾期无法确定责任人的上述建筑物,珠光街执法队将根据《广州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第二十八条予以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珠光街道办事处
2024年1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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