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越秀区委党校关于公开遴选物业管理服务机构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02 16:01:15 文章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A- A A+ 】
中共越秀区委党校关于公开遴选物业管理服务机构的公告
为加强办公场所及公共服务场所管理,中共越秀区委党校拟公开遴选符合资格的机构承接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的物业管理服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市、区的相关规定,现公开邀请符合资格的机构参与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供应商营业执照上有本项目服务经营范围及项目服务行业相关证书;
3.同等条件下,中小企业优先。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供应商已进驻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需要提交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报价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2.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资格性审查所需材料(对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4.成功案例材料;
5.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6.不允许分包或转包的承诺书
7.提供正式报价方案并加盖单位公章。
8.提供已进驻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的资质证明截图(加盖公章)。
三、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3日—9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30分—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周六日不受理)。
四、报名地点
中共越秀区委党校(越秀区北京南路接官亭8号三楼办公室)。
五、报名联系人、联系电话
林先生,83371705。
六、采购需求
详见《中共越秀区委党校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需求》。
七、其他事项:经评审后确定项目承接机构,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通过定点议价方式按政府采购流程进行采购并签订服务合同。
中共越秀区委党校办公室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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