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越秀政府网
关注·广州越秀发布
微信公众号
主办单位:
广州市越秀区融媒体中心
智慧越秀VR旅游平台
网站大数据分析平台
“随心享”定制

下月起,全市图书馆借阅规则有调整

发布日期:2024-04-28 11:21:54 文章来源:信息时报 字体大小:【 A- A A+

  自5月1日起,广州市公共图书馆借阅规则将作调整,调整后的规则将先试行2个月。

  规则内容包括:

  引入积分制,积分可抵扣逾期费;

  可外借册数由现行的30册(件)提升到40册(件);

  外借期限由目前的31天调整为21天;

  续借次数由1次提升为3次,借阅总期限则由现在62天提升至84天。

  可外借册数提升至40册

  根据最新的借阅规则,自5月1日起,广州全市公共图书馆的可外借册数将由目前的30册(件)提升到40册(件),是国内城市公共图书馆中可外借册数最多的,与伦敦、巴黎等国际大都市公共图书馆的可外借册数保持一致,仅次于纽约皇后区公共图书馆的最多可外借50种一般资料。

  所获积分可抵扣逾期费

  更新后的全市公共图书馆统一借阅规则将引入积分制。即5月1日起,全市已注册和新注册的公共图书馆读者获得900分的原始积分。

  在原始积分基础上,设置读书加分项,即外借(或者续借)1册(件)文献加1分,参加公共图书馆举办的活动、讲座、展览等知识服务及学习等亦可加分。所有积分可用于抵扣逾期费。

  单次外借期限调整为21天

  除了可外借册数提升之外,此次全市公共图书馆统一借阅规则最重要的变化是将外借期限由现行的31天缩短至21天,同时将续借次数由现行的1次提升为3次,即最多可借4次,总借阅期限将由现行的62天提升到84天。


    相关文件下载

浏览次数:-
分享: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联系方式 网站地图
您是第 - 位访问者

主办: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    承办:广州市越秀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01040001  ICP备案号:粤ICP备2022149652号-1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038号

联系方式

主办: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

承办:广州市越秀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01040001  ICP备案号:粤ICP备2022149652号-1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038号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