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发布2024年下半年旅游行政处罚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24-12-30 09:54:25 文章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A- A A+ 】
2024年,按照文旅部和文旅厅安排部署,广州市越秀区全面开展旅游市场秩序等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旅游市场突出问题,切实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为充分发挥旅游市场行政处罚典型案例的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作用,进一步引导广大旅游者树立理性消费和依法维权意识,警示旅游从业者合法诚信经营,全面提升旅游服务品质,越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梳理了2024年度下半年旅游市场秩序整治部分典型案例,现予以公布。
案例一:组织旅游者到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目的地之外的国家和地区旅游案
案情概要:2024年9月,接上级转办线索,广州市越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持有《营业执照》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广东省某旅行社有限公司存在组织张某等2名游客到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目的地之外的国家和地区不丹旅游,操作该两名游客非法获利3600元的违法行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依据《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一条的规定,2024年11月,广州市越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人民币11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关键词:出境游 旅游目的地之外的国家和地区
案例二:未经许可经营出境旅游业务案
案情概要:2024年11月,接上级转办线索,广州市越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广州某之家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虽持有《营业执照》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但未取得出境旅游业务资质。该公司以自身名义在其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出境游产品以及线下散发印制有出境游产品的旅游宣传单张的形式进行出境游招徕,招到旅行者后,让游客与其他取得出境游资质的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收到介绍费用,未直接安排、制定行程,没有直接带团出行。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2024年12月,广州市越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人民币10000元、责令停业整顿7天的行政处罚。对该公司有关责任人员处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关键词:微信公众号 招徕 出境游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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