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2年越秀区教育基础设施及校园环境提升工程(三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2-04-24 10:39:19 文章来源:区发展改革局 字体大小:【 A- A A+ 】
区教育局:
贵局送来《越秀区教育局关于申请审批2022年越秀区教育基础设施及校园环境提升工程(三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越教函〔2022〕1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贵单位委托了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对《2022年越秀区教育基础设施及校园环境提升工程(三期)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府〔2018〕12号)的相关规定,经对技术审查结果进行符合性审查,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2022年越秀区教育基础设施及校园环境提升工程(三期)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越秀区辖内,主要涉及桂花岗小学、知用学校(百灵校区、祝寿校区、光孝校区)、珠光路小学、杨箕小学等4个教育场所共6个校区。项目包含4个子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对校园行政楼、教学楼、体育馆等场所建筑外立面、室内场所、室外广场、校门、围墙、附属设施等进行改造(详见附件1)。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362.6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976.3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73.81万元,预备费112.51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区统筹资金安排解决。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各子项目分别由广州市越秀区桂花岗小学、广州市越秀区珠光路小学、广州市知用学校、广州市越秀区杨箕小学负责建设管理工作。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2。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接文后,请进一步优化方案,严格控制工程造价,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此复
附件1:2022年越秀区教育基础设施及校园环境提升工程(三期)项目情况表.xlsx
广州市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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