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越秀区公共卫生领域补短板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2-01-04 10:09:09 文章来源:区发展改革局 字体大小:【 A- A A+ 】
区卫生健康局:
贵局送来《关于审批越秀区公共卫生领域补短板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越卫函〔2021〕9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经委托评估、征询相关部门及涉及街道意见、合法性审查及区政府审定,越秀区公共卫生领域补短板项目(二期)决策风险评估意见为低风险。根据《越秀区公共卫生领域补短板项目(二期)建设方案联合评审会议纪要》(越房建联审〔2021〕4号),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越秀区公共卫生领域补短板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位于越秀区辖内,为原址改造项目。包括广州市越秀区大东街、光塔街、珠光街、北京街、洪桥街、白云街、华乐街、人民街、大塘街、东山街、矿泉街等1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中医医院、区妇幼保健院等基层医疗机构及卫生部门的提升改造及医疗设备更新。建设内容包括:医疗用房购置、基础设施整体提升、房屋外立面改造、房屋本体修缮、功能布局调整、智能化信息系统(含监控系统)提升、消防设施、排污系统、排水系统、水电及通风系统改造、医疗废水处理工程、医疗设备更新、信息化系统改造等。主要建设内容详见附件1。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8064万元(含医疗设备更新费用763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347万元,预备费589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区统筹资金安排解决。
四、建设管理模式。本项目拟采用代建管理模式,由具备相应资质单位负责开展项目的建设管理。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2。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附件1:越秀区公共卫生领域补短板项目(二期)项目情况表.xls
广州市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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