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越秀区减税降费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7-05 11:41:08 文章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字体大小:【 A- A A+ 】
越府办〔2019〕21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经区政府同意,建立广州市越秀区减税降费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区减税降费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研究拟订全区减税降费实施方案及具体措施,推动部门沟通与协作,细化责任分工,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对接,协调全区减税降费实施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指导、检查和监督全区减税降费实施情况及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颜 强 区委常委
召 集 人:陆伟刚 区财政局局长
黄智明 区税务局局长
成 员:董小林 区纪委审理室主任
冯 晓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杨建刚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卢 延 区发展改革局总经济师
陈以薇 区财政局总会计师
彭少强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志明 区审计局副局长
李泽清 黄花岗科技园管委会副主任
瞿 毅 区税务局总会计师
叶新平 区残联理事长
三、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减税降费相关政策措施,及时提出需联席会议研究的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各成员单位之间要互通信息、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推动减税降费工作的合力。
四、工作机制
联席会议不纳入区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日常工作由区财政局承担,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组成人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区财政局提出,按程序报联席会议批准。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2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19年6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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