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严厉管控非道路移动机械 助力推动环境空气质量不断提升
发布日期:2020-12-08 14:30:46 文章来源: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区分局 字体大小:【 A- A A+ 】
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控是蓝天保卫战冲刺行动重点工作之一,同时也是大气污染监管的薄弱环节。为有效管控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减少臭氧前体物排放,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区分局开展专项行动,广泛宣传和严格执法双管齐下,严厉打击非道路移动机械冒黑烟行为。
一是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控制的宣贯力度。向辖区内约66个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单位派发新修订的《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告知使用单位越秀区全部行政区域内24小时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督促使用达到国Ⅲ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在污染天气应对时,我局还专门向国控点周边重点施工工地发出关于强化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并督导各施工单位暂停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作业,其他时间应实施错峰作业,科学安排作业工序,严控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
二是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全覆盖、全时段循环检查。充分发挥越秀区臭氧污染防治专班和各街道环保中队作用,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加大对越秀区全部在建工地、小微工程开展全覆盖、全时段循环检查、加密巡查力度,发现非道路移动机械持续冒黑烟的及时固定证据,并通知执法人员到场调查取证。今年以来共累计已检查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超过1300多台次。
三是严厉查处非道路移动机械冒黑烟违法行为。对检查发现非道路移动机械持续冒黑烟的,依法依规迅速提起立案处罚,对存在轻微、非持续冒黑烟行为的,责令停止使用并送检维修,要求使用合格油品。目前已立案调查4宗,拟处罚款8万元,责令整改6宗。
通过强化日夜监管、惩教结合、持续冒黑烟必罚等严格管控措施的组织实施,辖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推动越秀区环境空气质量不断提升,2020年1-10月,越秀区环境空气达标天数比例为88.9%,同比提高7.3个百分点,达标天数271天,同比增加23天;PM2.5浓度为20微克/立方米,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同比下降25.9%,降幅全市排名第一;二氧化氮浓度为34微克/立方米,突破性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同比下降19.0%,降幅全市排名第一;臭氧浓度为16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5%。越秀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全市排名第七,同比提高了3个名次,大气污染防治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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