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税收优惠政策
发布日期:2024-06-26 15:00:00 文章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A- A A+ 】
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含港澳),可对其上一纳税年度在广州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超过其按应纳税所得额15%计算的税额部分申请财政补贴。每个纳税年度每个纳税人的个人所得税补贴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政策依据:
《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粤财税〔2023〕21号)
扫码看政策全文内容
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
越秀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020-37623580
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0-37631713
相关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