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来投稿吧!越秀区第四届青少年朗诵大赛正式开始
发布日期:2023-06-06 18:00:20 文章来源:南方+ 字体大小:【 A- A A+ 】
越秀区第四届青少年朗诵大赛来啦!
“诵读红色经典 讴歌幸福生活”——
越秀区第四届青少年朗诵大赛
于2023年5月—7月举行
活动分为上传阶段、
展示阶段、评审阶段以及决赛阶段
7月底在越秀区少年宫举行决赛
由主办方组织专家评委
按照比赛相关评分标准进行现场评审
各参赛组别设一等奖1名、
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快来当选“红色朗诵小达人”吧!
时间:2023年6月1日(星期四)0:00—6月10日(星期六)24:00
参赛选手或队伍按照比赛相关要求,自行录制3分钟以内的参赛作品,于2023年6月1日(星期四)0:00—6月10日(星期六)24:00期间,上传至活动平台。
主办方在作品上传后7天内根据投稿标准进行初审。
如有问题,将发回修改。参赛者须在6月21日(星期三)24:00前根据活动平台审核意见进行修改、重新上传,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作品展示阶段。
时间:2023年7月1日(星期六)0:00—7月16日(星期日)24:00
进入展示阶段后,本次比赛所有投稿成功的作品可在比赛平台上进行展示,公众可进行点击收看及分享点赞。进入展示阶段的选手及队伍将获得由主办方颁发的“红色朗诵小达人”电子证书。
时间:2023年7月8日(星期六)—7月16日(星期日)
评审阶段,由主办方组织专家评委按照比赛相关评分标准对参赛作品进行综合评审,最后根据点赞数和专家评分计算出综合评分(其中,专家评分占综合评分的80%,点赞数占综合评分的20%,且点赞数按照分级评分法进行打分),确定进入决赛的人员名单。主办方根据作品展示阶段点赞数在各参赛组别分别评选网络人气奖10名。
时间:2023年7月底
在越秀区少年宫举行决赛,由主办方组织专家评委按照比赛相关评分标准进行现场评审,各参赛组别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决赛结束后,主办方将对获奖作品和网络人气奖进行公布,并安排专人另行通知奖状领取事宜。
1、投稿作品均需采用短视频方式;
2、朗诵内容在主办方提供的书单中自行选择;
3、录制语言须为标准普通话;
4、作品限时3分钟,视频接受mp4,mov格式投稿,大小200M以内,请不要上传带有第三方logo的图片和视频(视频剪辑软件logo除外);
5、朗诵流畅,发音准确,语速恰当,吐字清晰,语气与内容相适应,能准确表达作品主题;
6、如需要添加配乐,配乐需切合作品内容和意境;
7、录制背景建议以素净色调为主,画面清晰;
8、尽量选取安静的室内场景;
9、录制视频可使用手机或摄像机拍摄,录制时应固定机位,画面不宜出现摇晃;
10、录制画面横竖屏皆可,可捕捉参赛者面部表情变化为佳;
11、如录制视频需要使用国旗图案,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规范使用;
12、作品中不可出现有二维码、电话、微信、QQ号,以及第三方平台、视频播放网站平台标志等信息;
13、作品呈现的图文信息要传播正能量,不可出现涉及违法和敏感、涉嫌攻击第三方机构等不合格内容;
14、参赛者不可使用非正当手段刷票投票。主办方将在展示阶段进行后台监控,一旦发现恶意刷票等违规投票行为,将直接取消其参赛资格;
15、所提交作品须为参赛者原创,一旦发现抄袭、侵权立即撤稿并取消资格,如造成侵权由投稿者和作者承担全部相关责任(未成年人作者由监护人承担全部相关责任);同一参赛者不可投稿多个作品,若重复投稿的,以最后投稿的作品为准;若团队参赛,须在个人资料处填完整队员名字。如图:
16、在审稿过程中若发现不符合规定的背景图、朗诵内容以及其他与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情况,将一律退稿。
方法一:扫描以下二维码进入投稿页面
方法二:在南方+客户端“我”页面的“精选活动”栏目中找到活动入口,也可进入投稿。
书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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