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越秀区惠福东路550号“4·14”触电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处理决定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9-07-23 16:42:03 文章来源:区应急管理局 字体大小:【 A- A A+ 】
各有关单位:
2016年4月14日14时30分许,在我区惠福东路550号星座广场二楼装修施工工地发生一起触电事故,导致一名装修施工人员死亡。
事故发生后,越秀区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了事故调查组,在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的基础上,完成了《越秀区惠福东路550号“4·14”触电事故调查报告书》(以下简称《调查报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的规定和区政府对《越秀区惠福东路550号“4·14”触电事故调查报告书》的批复,现对该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相关人员进行通报(详见《越秀区惠福东路550号“4·14”触电事故调查报告书》)。
特此通报。
越秀区安委办
201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