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10.24”触电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处理决定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9-07-23 16:33:34 文章来源:区应急管理局 字体大小:【 A- A A+ 】
各有关单位:
2015年10月24日下午15时30分许,在我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盈东国际商业办公楼C栋负三层停车场打磨地板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触电事故,导致一名施工人员死亡。
事故发生后,越秀区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了事故调查组,在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的基础上,完成了《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10.24”触电事故调查报告书》(以下简称《调查报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的规定和区政府对《调查报告书》的批复,现对该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相关人员进行通报(详见《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10.24”触电事故调查报告书》),同时请各单位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各项生产安全制度和措施,杜绝同类事故发生。
特此通报。
越秀区安委办
201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