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越秀区北京路374号“10·21”触电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处理决定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7-01-04 00:00:00 文章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A- A A+ 】
各有关单位:
2016年10月21日22时40分许,广州炫音舞台策划有限公司的一名音响灯光安装人员在越秀区北京路374号广州大厦(四楼)越王台会议厅进行调试舞台灯光、音响设备过程中发生触电事故,事故发生后,伤者被送至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抢救,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越秀区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了事故调查组,在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的基础上,完成了《越秀区北京路374号“10·21”触电事故调查报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的规定和区政府对《越秀区北京路374号“10·21”触电事故调查报告书》的批复,现对该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相关人员进行通报(详见《越秀区北京路374号“10·21”触电事故调查报告书》)。
特此通报。
越秀区北京路374号“10·21”触电事故调查报告书.doc
越秀区安委办
2016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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