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越秀区小北路大石街20号“2·20”高处坠落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处理决定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7-04-28 00:00:00 文章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A- A A+ 】
各有关单位:
2017年2月20日下午14时20分许,在我区小北路大石街20号502房安装不锈钢防盗网的过程中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导致一名安装工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越秀区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了事故调查组,在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的基础上,完成了《越秀区小北路大石街20号“2·20”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的规定和区政府对《越秀区小北路大石街20号“2·20”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书》的批复,现对该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相关人员进行通报(详见《越秀区小北路大石街20号“2·20”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书》)。
特此通报。
越秀区安委办
2017年4月28日
附件:《越秀区小北路大石街20号“2·20”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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