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越秀区强化“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发布日期:2024-06-13 16:12:35 文章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A- A A+ 】
2024年,根据《广州市强化“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行动专项工作组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强化“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和上级部门相关部署要求,我区继续开展“散乱污”场所排查清理整治工作,工作进展情况如下:
一、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协同共治。印发《越秀区2024年强化“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工作计划》,按照分级管理与属地负责相结合原则,健全“党政统领、部门协同、企业施治、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长效动态监管机制,充分发挥越秀区强化“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专项工作组统筹协调作用,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强化基层网格的职责,形成各级河长、湖长与网格长协同联动的强大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各街道综合执法力量,并结合“令行禁止、有呼必应”基层党建和“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工作要求,继续加强职能部门和街道的协同共治。
二、深入排查整治,确保工作落实。我区结合各项污染源排查整治工作,以治“污”为核心,聚焦治水、治气工作中突出环境问题,组织各街道继续开展“散乱污”排查清理整治行动,1-5月,全区共出动3553人次,排查生产经营场所2579家,排查出“散乱污”场所20家,包含关停取缔类19家,升级改造类1家,已完成清理整治20家,整治完成率100%。其中5月共出动769人次,排查场所576家,排查出新增“散乱污”场所4家,含关停取缔类3家,升级改造类1家,均已完成整治。详见附表。
三、开展整治情况“回头看”。
(一)配合开展“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督查工作。2024年1月10日,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区建设水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等部门,配合广州市强化“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行动专项工作组办公室督查组开展2023年第四季度“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督查工作。对我区东山街、华乐街“散乱污”场所分类整治成果巩固情况及2023年第四季度清理整治情况、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中涉及“散乱污”场所的整改情况、重点流域“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情况等进行督查,督查的场所均已按要求整改到位,暂未发现“散乱污”场所死灰复燃情况。
(二)开展2024年一季度“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联合检查。4月11日,区强化“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联合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区建设水务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建设街、大东街2023-2024年“散乱污”场所清理情况整治开展联合检查。
检查组共出动检查人员13人次,重点检查相关街道2024年新完成整治的“散乱污”场所“三个一批”分类处置落实情况,以及2023年“散乱污”场所整治成果巩固情况。经查,“散乱污”场所已完成整治,未发现“死灰复燃”现象。检查过程中,检查组积极开展相关政策宣贯,向商户宣传防污治污工作理念,提升企业管理者和居民群众的绿色发展意识。
下一步,我区将进一步要求各街道继续配合好“散乱污”场所排查清理整治工作,巩固整治成效,对自查和抽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新一轮“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行动落到实处。
附表:广州市2024年“散乱污”综合整治动态清单及进度表(截至5月20日)V20240527.xls
越秀区强化“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专项工作组办公室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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