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越秀区强化“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发布日期:2024-04-02 15:02:00 文章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A- A A+ 】
2024年,根据《广州市强化“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行动专项工作组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强化“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和上级部门相关部署要求,我区继续开展“散乱污”场所排查清理整治工作,工作进展情况如下:
一、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协同共治。印发《越秀区2024年强化“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工作计划》,按照分级管理与属地负责相结合原则,健全“党政统领、部门协同、企业施治、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长效动态监管机制,充分发挥越秀区强化“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专项工作组统筹协调作用,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强化基层网格的职责,形成各级河长、湖长与网格长协同联动的强大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各镇街综合执法力量,并结合“令行禁止、有呼必应”基层党建和“镇街吹哨,部门报到”工作要求,继续加强职能部门和街道的协同共治。
二、深入排查整治,确保工作落实。我区结合各项污染源排查整治工作,以治“污”为核心,聚焦治水、治气工作中突出环境问题,组织各街道继续开展“散乱污”排查清理整治行动,1-3月,全区共出动1989人次,排查生产经营场所1403家,排查出“散乱污”场所12家,均为关停取缔类,已完成清理整治12家,整治完成率100%。其中3月共出动716人次,排查场所488家,排查出新增“散乱污”场所4家,均为关停取缔类且已完成整治。详见附表。
三、开展整治情况“回头看”。2024年1月10日,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区建设水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等部门,配合广州市强化“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行动专项工作组办公室督查组开展2023年第四季度“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督查工作。对我区东山街、华乐街“散乱污”场所分类整治成果巩固情况及2023年第四季度清理整治情况、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中涉及“散乱污”场所的整改情况、重点流域“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情况等进行督查,督查的场所均已按要求整改到位,暂未发现“散乱污”场所死灰复燃情况。
下一步,我区将进一步要求各街道继续配合好“散乱污”场所排查清理整治工作,巩固整治成效,对自查和抽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新一轮“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行动落到实处。
附表:广州市2024年“散乱污”综合整治动态清单及进度表(截至3月20日)V20240325.xls
越秀区强化“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专项工作组办公室
2024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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