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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越秀区强化“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发布日期:2021-12-24 14:37:26 文章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A- A A+

2021年,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强化“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广州市强化“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行动专项工作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2021年强化“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工作要点的函》和上级部门相关部署要求,我区继续开展“散乱污”场所排查清理整治工作。本月工作进展情况如下:

一、前期工作

一是完成排查清理整治情况。全区已完成排查2018年市下发清单中的场所6191家,排查完成率100%,排查出“散乱污”场所7家(其中2家关停取缔类,5家升级改造类),均已完成清理整治。已完成排查2019年5月市下发清单中的场所11223家,排查完成率100%,排查出“散乱污”场所2家(其中1家关停取缔类,1家升级改造类),均已完成清理整治。此外,我区主动作为,自加压力,各街道进一步深入排查市下发清单外的场所,共排查出清单外的“散乱污”场所104家(其中62家关停取缔类,42家升级改造类),均已完成清理整治。

为巩固整治成效,结合我区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区强化“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专项工作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越秀区2020年强化“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成效巩固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自2020年4月起分阶段开展专项行动,持续深入开展清理整治工作,对新发现“散乱污”场所,发现一个,立即整治一个,实施“动态清零”。对已完成清理整治的“散乱污”场所,由各街道加强后督察和日常巡查监管,严防污染反弹和死灰复燃。2020年(数据统计截止到2021年1月20日),共排查出清单外的“散乱污”场所116家,其中关停取缔类85家,升级改造类31家,已完成清理整治116家,整治完成率100%。

2021年,为确保治理成果,结合河长制和涉水污染源检查等有关工作,我区继续抓好“散乱污”场所排查清理整治,下发《关于开展越秀区2021年强化“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成效巩固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持续深入开展排查清理整治工作。截至2021年12月,共排查出清单外的“散乱污”场所116家,其中关停取缔类93家,升级改造类23家,已完成清理整治116家,整治完成率100%。

二是做好2020年“散乱污”场所排查清理整治年度总结和2021年工作计划。我区认真总结辖区新一轮强化“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工作在加强统筹协调、明确工作机构、认真推进落实等方面的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提出2021年工作措施,及时报送专项工作组办公室。

三是为贯彻落实《广州市强化“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行动专项工作组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强化“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的工作要求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城市更新工作的统一部署,巩固和扩大“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成效,推动我区强化“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工作再上新台阶,我区制定并下发《越秀区落实建立健全强化“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实施方案》。

四是做好街道验收工作。根据《广州市2019年强化“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工作要点》《广州市强化“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工作验收办法》等文件要求,我区积极开展“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街道验收工作,截至2020年1月,已完成全区18个街道的验收工作,各街道验收得分均达到90分以上。

二、现阶段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工业企业等污染源排查整治工作,落实市、区涉水污染源查控工作部署以及《关于落实河长制相关工作会议纪要》精神,越秀区强化“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专项工作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和餐饮场所污染源排查整治的通知》,要求各街道办事处对辖内餐饮场所、小工厂、小作坊建立等“散乱污”场所开展全面深入排查整治,建立台账清单,确保底数清、情况明。重点对证照不齐全、无治理设施的工业企业,纳入“散乱污”场所并组织进行清理整治,做到应报尽报,确保相关工作台账与“三个一批”清单数据保持一致。要求区科工信局负责全面掌握全区工业企业名单,实行动态更新管理,并向各街道办事处提供我区工业企业名单。要求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指导各街道办事处开展摸查排查工作。要求区市场监管局、区建设水务局、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积极配合街道落实“令行禁止,有呼必应”机制,对“散乱污”场所无证照经营、违法排水、违法建设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本月未排查出新增涉嫌工业企业“散乱污”场所。

二是为落实广州市污染防控工作会议要求,抓好我区涉水污染源查控工作,根据《广州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联合检查涉水污染源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结合《越秀区强化“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行动方案》等工作要求及我区餐饮场所、工业企业等业态实际,制定相关涉水污染源检查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工业企业、餐饮场所涉水污染源查控工作任务、分工职责,要求各单位和街道按部门职责开展执法工作,针对检查发现问题要求污染源单位加强管理、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并跟踪落实。

三是开展辖区工业企业排查梳理工作。针对我区没有工业聚集区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开展辖区工业企业排查工作,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密切与区科工信局联系,全面梳理辖区27间原属于工业企业的场地,组织全区18个属地街道专职环保员对上述场所进行全面现场排查,经排查上述场地除2间产品组装企业已纳入日常监管外,其他企业已全部转营为写字楼及其他非工业企业场所。

四是本月共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未排查出新增“散乱污”场所。我区结合各项污染源排查整治工作,组织各街道继续开展“散乱污”排查清理整治行动,截至2021年12月,共排查出清单外的“散乱污”场所116家,其中关停取缔类93家,升级改造类23家,已完成清理整治116家,整治完成率100%。详见附表。

下一步,我区将进一步要求各街道继续配合好散乱污场所排查清理整治工作,巩固整治成效,对自查和抽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新一轮“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行动落到实处。

附表:

附表1 越秀区“散乱污”非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动态清单.xlsx

附表2 越秀区“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动态清单.xls

附表3 越秀区“散乱污”非工业企业(场所)动态清单综合整治进度表(2021.12).xls

附表4 越秀区“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动态清单综合整治进度表(2021.12).xls


                                             越秀区强化“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专项工作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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