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9月越秀区强化“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发布日期:2020-09-21 14:58:04 文章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A- A A+ 】
2020年,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强化“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和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的部署要求,我区继续开展散乱污排查清理整治工作。工作进展情况如下:
一、前期工作
一是完成排查清理整治情况。全区已完成排查2018年市下发清单中的场所6191家,排查完成率100%,排查出“散乱污”场所7家(其中2家关停取缔类,5家升级改造类),均已完成清理整治。已完成排查2019年5月市下发清单中的场所11223家,排查完成率100%,排查出“散乱污”场所2家(其中1家关停取缔类,1家升级改造类),均已完成清理整治。此外,我区主动作为,自加压力,各街道进一步深入排查市下发清单外的场所,共排查出清单外的“散乱污”场所104家(其中62家关停取缔类,42家升级改造类),均已完成清理整治。
为巩固整治成效,结合我区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区强化“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专项工作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越秀区2020年强化“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成效巩固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自2020年4月起分阶段开展专项行动,持续深入开展清理整治工作,对新发现“散乱污”场所,发现一个,立即整治一个,实施“动态清零”。对已完成清理整治的“散乱污”场所,由各街道加强后督察和日常巡查监管,严防污染反弹和死灰复燃。截至9月17日,共排查出清单外的“散乱污”场所72家,其中关停取缔类49家,升级改造类23家,已完成清理整治72家,整治完成率100%。
二是做好2019年“散乱污”场所排查清理整治年度总结和2020年工作计划。我区认真总结辖区新一轮强化“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工作在加强统筹协调、明确工作机构、认真推进落实等方面的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提出2020年工作措施,及时报送专项工作组办公室。
三是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整顿重点河涌流域“散乱污”场所的通告》《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强化“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越秀区强化“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广州市强化“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行动专项工作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2020年强化“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工作要点的函》有关工作要求,为确保2020年强化“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工作目标和任务顺利完成,我区制定并下发《越秀区2020年强化“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工作计划》。
四是做好街道验收工作。根据《广州市2019年强化“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工作要点》《广州市强化“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工作验收办法》等文件要求,我区积极开展“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街道验收工作,截至2020年1月,已完成全区18个街道的验收工作,各街道验收得分均达到90分以上。
二、现阶段工作
一是根据《关于开展越秀区2020年强化“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成效巩固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越秀区强化“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专项工作组办公室,对各街道自2020年4月起对市下发大数据清单外的“散乱污”场所开展排查整治情况进行通报,发出《关于强化“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成效巩固提升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的通报》,要求工作进展滞后的街道,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进度。
同时,针对7月1日,市强化“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行动专项工作组办公室组织核查组抽查我区大东街道开展强化“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验收工作时提出相关台账资料等方面存在问题提出的整改意见,要求各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对相关问题进行自查,进一步按规范进行分类整理梳理完善本街道“三个一批”清单;对截污纳管工程建设及排污管道检查维护情况相关资料不完善的,要协调相关部门尽快完善,并做好上半年“散乱污”场所排查整治工作情况总结。
二是针对广州市河长制办公室突击检查发现我区涉嫌工业企业等场所存在违法排污、无照经营行为的情况,进一步做好我区工业企业等污染源排查整治工作,落实市、区涉水污染源查控工作部署以及《关于落实河长制相关工作会议纪要》精神,越秀区强化“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专项工作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和餐饮场所污染源排查整治的通知》,要求各街道办事处对辖内餐饮场所、小工厂、小作坊建立等“散乱污”场所开展全面深入排查整治,建立台账清单,确保底数清、情况明。重点对证照不齐全、无治理设施的工业企业,纳入“散乱污”场所并组织进行清理整治,做到应报尽报,确保相关工作台账与“三个一批”清单数据保持一致。要求区科工信局负责全面掌握全区工业企业名单,实行动态更新管理,并向各街道办事处提供我区工业企业名单。要求区生态环境分局指导各街道办事处开展摸查排查工作。组织开展工业企业和餐饮场所涉水污染源联合突击检查专项行动。要求区市场监管局、区建设水务局、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积极配合,落实“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对“散乱污”场所无证照经营、违法排水、违法建设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本月未排查出新增涉嫌工业企业“散乱污”场所。
三是为落实广州市污染防控工作会议要求,抓好我区涉水污染源查控工作,根据《广州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联合检查涉水污染源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广州市越秀区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转发广州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联合检查涉水污染源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的通知》,结合《越秀区强化“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行动方案》《越秀区2020年强化“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工作计划》等工作要求,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成立了“越秀区工业企业涉水污染源联合检查专项行动工作小组”“越秀区餐饮场所涉水污染源联合检查专项行动工作小组”。小组成员分别包括区科工信局、区建设水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和各街道办事处,根据我区餐饮场所、工业企业等业态实际,制定《越秀区工业企业涉水污染源联合检查专项行动工作计划》《越秀区餐饮场所涉水污染源联合检查专项行动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工业企业、餐饮场所涉水污染源查控工作任务、分工职责,要求各单位和街道按部门职责开展执法工作并每月派员参加涉水污染源联合突击检查专项行动。
四是牵头组织开展联合检查整治行动。第一,针对我区没有工业聚集区的实际,为进一步开展对辖区工业企业的排查工作,区生态环境分局密切与区工信局联系,全面梳理辖区27间原属于工业企业的场地,组织全区18个属地街道专职环保员对上述场所进行全面现场排查,经排查上述场地除2间产品组装企业已纳入日常监管外,其他企业已全部转营为写字楼及其他非工业企业场所。第二,各街道和部门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散乱污排查整治、河长办交办任务等多项工作,有序开展对辖区内工业企业涉水污染源日常排查检查工作,共检查4间涉嫌工业企业类的小作坊场所。8月26日,由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科工信局牵头,联合区建设水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矿泉街道办事处,共出动执法人员14人次,对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机务段涉水问题开展突击联合检查工作。并由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汇同区建设水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华乐街道办事处,出动执法人员120人次,于8月31日对华乐街12家有关餐饮场所涉水污染源开展联合检查工作。本月涉水联合检查行动中未发现“散乱污”场所。各部门按照部门职责要求污染源单位加强管理、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并跟踪落实。
五是本月共出动执法人员176人次,排查新增“散乱污”场所11家并积极开展整治工作,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治。截至9月17日,我区结合各项污染源排查整治工作,组织各街道继续开展散乱污排查清理整治行动,共排查出清单外的“散乱污”场所72家,其中关停取缔类49家,升级改造类23家,已完成清理整治72家,整治完成率100%。详见附表。
下一步,我区将进一步要求各街道继续配合好散乱污场所排查清理整治工作,巩固整治成效,对自查和抽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新一轮“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行动落到实处。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区分局
2020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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