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越秀区新一轮强化“散乱污”场所
发布日期:2019-02-28 15:59:59 文章来源: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字体大小:【 A- A A+ 】
截至2019年2月25日,我区各街道共收到市通过系统下发的实际可排查工单共6188个,已完成排查6188个,完成率100%;排查出7个“散乱污”场所,其中2个纳入关停取缔类,均为涉气散乱污场所,5个升级改造类。此外对排查工单外的1个“散乱污场所”进行关停取缔。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强化“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和市工信委、市环保局的部署要求,我区按照《越秀区关于强化“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行动方案》的部署,继续开展散乱污排查清理整治工作。
一是做好“散乱污”场所排查清理整治年度总结和明年工作计划。认真总结我区新一轮强化“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工作在加强统筹协调、明确工作机构、认真推进落实等方面的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提出2019年工作措施,及时报送专项工作组办公室。
二是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整顿重点河涌流域“散乱污”场所的通告》(穗府规〔2017〕12号,以下简称《通告》)、《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强化“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穗府办函〔2018〕188号)、《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越秀区强化“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越府办〔2018〕50号,以下简称《区行动方案》)、《广州市2019年强化“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市工作要点》),为确保2019年强化“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工作任务和目标顺利完成,我区特拟制《越秀区2019年强化“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工作计划(征求意见稿)》,现正在征求区内各部门及街道办事处意见,工作计划完稿后将按要求报送专项工作组办公室。
三是继续开展自查抽查和配合开展督查检查工作。按照《广州市强化“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行动专项工作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情况自查工作的函》(穗工信函〔2018〕2274号)的有关要求,2019年开始,我区继续组织对各街道“散乱污”系统名单中的场所进行现状自查核实,共抽查自查“散乱污”系统名单中50个场所,抽查情况与上报情况基本一致;对名单外1家存在切割行为的石材零售店进行约谈、宣教,督促完成撤除切割设备的整治工作。
同时,我区积极配合广州市环保局对我区“散乱污”场所排查清理整治工作的第二次抽查核查工作,当日共抽查2条街道共10个经营单位,暂未发现“散乱污”场所。
四是经核实并协调,我区在广州市“散乱污”系统的账号中仍存在55个地址写我区属地街道但实际地址不详和不属于越秀区辖内的(工业用电类、居民用电类)工单的工单(见附件),这部分工单经系统调整但仍未能协调处理,对方辖区拒绝接收,希望能在市的层面协调处理为盼。
下一步,我区进一步要求各街道继续做好散乱污场所排查清理整治工作,对自查和排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新一轮“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行动落到实处。
附件:实际地址不详和不属于越秀区的(工业用电类、居民用电类)工单
越秀区环保局
2019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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