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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区公布第四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名录新增110处传统风貌建筑

发布日期:2026-04-07 10:18:15 文章来源: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越秀区分局 字体大小:【 A- A A+

近日,经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同意,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越秀区分局正式公布越秀区第四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名录。本批名录有启明三马路35号民居等110处建(构)筑物入选,主要涵盖中华民国时期建设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为越秀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再添厚重一笔。

本次认定的传统风貌建筑广泛分布于北京、大东、大塘、东山、光塔、洪桥、六榕、人民、珠光等9条街道。其中,人民街道以35处的数量位居各区之首,彰显了该片区深厚的历史积淀与建筑遗存密度。从建筑类型来看,本批名录呈现出鲜明的时代特色与地域特征。入选建筑多为典型风格建筑或构筑物,涵盖骑楼建筑、独栋洋房住宅、集合住宅等多种类型。这些建筑不仅集中体现了近代时期华南地区建筑技术体系的变革与发展,更生动反映了特定历史背景下广州地域文化的交融与建筑艺术的演变。

此次传统风貌建筑的公布,是越秀区贯彻落实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重要举措。下一步,越秀区将按照相关保护要求,加强对传统风貌建筑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让这些瑰宝在现代化城市发展中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留住老城记忆与乡愁。


附件:越秀区第四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名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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