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越秀政府网
关注·广州越秀发布
微信公众号
主办单位:
广州市越秀区融媒体中心
智慧越秀VR旅游平台
网站大数据分析平台
“随心享”定制

【媒体解读】广州形成“1+N”政策体系 促进金融业高质量发展

发布日期:2023-12-28 14:52:22 文章来源:广州日报 字体大小:【 A- A A+

法人金融机构落户最高奖亿元

法人金融机构实质开展运营活动并作出实质贡献后,最高可获1亿元奖励;企业首发上市最高可获1800万元奖励……12月27日,《广州市促进金融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正式对外发布,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12月27日,广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广州金融高质量发展“1+N”政策体系新闻发布会,据了解,在《若干措施》这份核心文件发布后,广州形成了“1+N”政策体系,此前首批9个专项支持政策已密集发布,后续还将根据工作需要充实丰富。

聚焦大机构

法人金融机构落户奖励大幅提高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徐秀彬现场对广州金融高质量发展“1+N”政策体系相关亮点进行解读。据介绍,《若干措施》明确了对持牌金融机构、增资扩股、企业上市、风投创投、期货市场、绿色金融、普惠金融、数字金融、农村金融、融资租赁、金融人才等项目的一系列资金支持,进一步加大对重点工作的财政支持力度。

记者对比发现,法人金融机构落户奖励上限由原来的2500万元提高至5000万元,商业银行专营机构落户奖励从原来的200万元提高至1000万元。“广州大幅提高法人金融机构的奖励标准,按照市、区两级政策叠加计算,法人金融机构实质开展运营活动并作出实质贡献的,最高可获1亿元奖励。”徐秀彬说。

《若干措施》还支持本地法人金融机构做大做强,法人金融机构增资扩股后,按市、区两级政策叠加计算,最高可获2000万元奖励,推动法人金融机构市场竞争力不断提升。

打造大平台

广期所每个上市新品种给予2000万元奖励

相关政策明确,高标准建设国家级金融基础设施交易平台——广州期货交易所,对广州期货交易所每个上市新品种给予2000万元奖励,服务保障广州期货交易所加快推进产品研发进度,推动更多品种上市交易。同时,对在广州期货交易所交易的期货公司和期货公司地区总部按照综合排名进行奖励。《若干措施》还明确了对金融控股公司的奖励,金融控股公司实质开展运营活动并作出实质贡献后,可获1000万元奖励。

培育大市场

企业首发上市最高可获1800万元奖励

《若干措施》注重发挥资本市场枢纽功能,激发广州资本市场活力。

徐秀彬表示,一方面,支持优质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发展,降低融资成本,优化融资结构,加大优质企业上市扶持力度,按照市、区两级政策叠加计算,企业首发上市最高可获1800万元奖励。另一方面,优化提升风投创投机构综合实力,按照风投创投机构实际投向我市非上市企业股权的资金计算管理能力规模,风投创投机构最高可获2000万元奖励。

做好“大文章”

金融支持“百千万工程”最高补贴450万元

在鼓励服务实体经济方面,《若干措施》还将“做好大文章”,引导金融机构向重大战略、重点领域支持。

在绿色金融方面,对符合条件的绿色金融业务,每年最高可补贴150万元。在普惠金融方面,运用好、发挥好总额度最高10亿元的普惠贷款风险补偿机制作用,引导合作银行强化普惠金融对绿色低碳发展、专精特新、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的支持。每年最高安排补贴总金额450万元,鼓励金融机构向“百千万工程”和乡村振兴领域投入更多资源。

另外,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发挥各自业务特点和优势,优化丰富养老金融产品供给;鼓励数字金融机构来穗展业,相关机构实质开展运营活动并作出实质贡献后,最高可获1000万元奖励。


解读

什么是“1+N”

“1”是指1个核心文件,即《若干措施》,是整个政策体系的核心内容;“N”是指专项支持政策,目前9个专项支持政策已实施,后续还将根据工作需要充实丰富。

支持政策半数聚焦关键环节,进一步加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特别是制造业立市、科技创新、民营经济等重大战略、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包括《2023年广州金融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关于金融支持广州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等4份政策文件。

另外,《广州市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理财和资管中心实施方案》《推动广州金融开放创新实施方案》《完善广州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等5份政策文件围绕广州金融发展的长远谋划,提出理财和资管中心、金融开放创新、现代金融服务体系、企业上市、地方金融组织等下一步重点工作的具体方案。

南沙区出台“金融15条” 

在12月27日的发布会上,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工作局局长廖晓生就最新发布的《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金融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简称“南沙金融15条”)进行解读。

南沙区大幅度提升金融企业落户支持。通过办公用房补贴,对金融企业购房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租房用于办公用途的,每年给予最高300万元补贴,最长3年。

另外,对企业发展壮大并获评世界500强等荣誉的,给予最高2000万元奖励;对持牌法人金融机构落户后完成增资扩股的,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


    相关文件下载

浏览次数:-
分享: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联系方式 网站地图
您是第 - 位访问者

主办: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    承办:广州市越秀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01040001  ICP备案号:粤ICP备2022149652号-1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038号

联系方式

主办: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

承办:广州市越秀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01040001  ICP备案号:粤ICP备2022149652号-1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038号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