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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发布日期:2023-08-30 14:15:51 文章来源: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字体大小:【 A- A A+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全国两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和上级法院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广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综合性门户城市,高质量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提供坚实支撑,结合广州法院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政治引领,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忠实履行宪法与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提出的十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服务高质量共建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

1.服务南沙重大战略性平台建设。持续强化《南沙方案》贯彻落实,推动南沙打造法律服务集聚区,推进与港澳协同创新、与国际联动发展的跨境商事纠纷调解机制。有效处理涉港澳劳动争议案件,主动深化劳动仲裁与审判衔接。鼓励南沙调解组织加强对外合作,推动商事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律师事务所等按照市场化方式提供调解服务。特邀调解员、人民陪审员队伍积极吸纳港澳台法律专业人士。

2.推动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积极争取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国际商事法庭支持,持续探索司法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推动广州南沙、深圳前海、珠海横琴司法协助平台建设,提升湾区涉外商事争议解决整体效能和国际影响力。推动港澳法律服务业到内地发展,依法支持港澳律师在广州法院执业。完善纠纷多元化解,积极推动粤港澳三地解纷资源共享。积极参与同港澳司法机构的交流。

3.高效化解涉外涉港澳纠纷。进一步扩大“AOL授权见证通”适用范围,便利涉外涉港澳案件当事人处理纠纷。妥善审理重大涉外涉港澳台案件,准确确定案件管辖连结因素,积极探索应对西方国家滥用“长臂管辖”的司法举措,扩大涉外裁判规则影响力。加大涉外法律风险应对措施储备,探索为广州企业“走出去”提供风险提示、维权支持等服务。在涉外案件中统筹兼顾国内法律法规、域外法律法规、国际条约及国家之间签署的司法协助协议,确保准确适用。探索与公安机关等政府部门建立域外当事人送达信息共享机制,畅通境外当事人身份信息查询渠道,切实解决域外送达难题。

(二)全面护航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4.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树立支持实体经济为本、制造业立市、壮大新兴产业的司法导向,推进“四新”经济司法保护机制创新,妥善审理涉制造业企业经济纠纷。积极主动服务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前沿产业核心竞争力培塑,探索对互联网龙头企业、处于产业链关键环节的平台企业、制造业头部企业提供“一企一策”司法服务。快速清理制造业“僵尸企业”。

5.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壮大。推动专业化服务业发展,采用“互联网+司法”模式保障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向湾区中央法务区、广州法律服务集聚区、电子商务与移动互联网集聚区建设精准投放司法资源,打造华南地区和粤港澳大湾区司法和专业法律服务高地,不断增强司法服务中心城市辐射力,推动法律服务业服务实体经济、总部经济。

6.服务数字经济全面繁荣。围绕数字经济发展需求,进一步明确司法裁判标准,细化规则指引。妥善审理涉网络平台纠纷,准确认定平台主体责任,依法保护消费者权益。坚持包容审慎的司法理念,平衡个人信息权益保护与新经济业态培育的关系,护航平台企业健康发展。加快数字权利研究,探索保护数据产品、数据成果财产权益的司法路径。妥善审理涉数据、虚拟财产、算法等纠纷,为跨境数据保护提供具有指导意义的司法裁判。

7.促进科技创新水平不断提升。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深化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集中管辖改革。通过排除侵权证据妨碍、合理分配当事人的举证责任等途径,依法推进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适用。严格落实行为保全等制度,畅通知识产权诉讼与仲裁、调解对接机制。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机制建设。加强新能源新材料、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关键核心技术和原始创新成果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加大对链条式、产业化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惩治力度。加快推进数据权益知识产权研究和保护。保障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三)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8.保障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发展壮大。依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规范国有企业贷款通道业务,严格认定利息标准,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对于涉发展潜力尚存但暂时资金困难的中小微企业案件加大调解力度,助力企业渡过难关。审慎认定生产经营创新行为的法律性质。依法审理商标侵权,加强品牌商誉保护。持续打击、及时披露恶意拖欠企业账款行为。杜绝对企业和其他组织及其主要经营人员涉案财物采取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的强制性措施,减少对其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妥善审理企业合规案件,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针对性解决行业治理系统性深层次问题,强化法检联动,共同推进涉企案件合规工作。做好涉企案件风险防范,对可能影响区域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企业及其经营者实施案件动态风险监控,加强风险分析研判。

9.坚定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防范以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准确把握合同诈骗、强迫交易行为入刑标准,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依法制止侵害企业经营者人身、财产权益的行为。严格依法审慎对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管理人员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坚决惩治侵害企业家人格权的违法行为,针对诋毁企业家名誉、侵害企业商誉的恶意攻击、网络暴力依法追究责任。在执行中严格区分企业运营主要参与者财产与企业财产,保障企业家合法财产权益。严格适用失信名单和限制消费措施,积极施行信用及时修复制度。

10.发挥破产审判职能服务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破产“积极拯救”和“及时出清”功能,积极适用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程序,降低重整成本,提高重整成功率,高效化解矛盾,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探索建立小微企业专门破产审判机制,建构小微企业重整中原出资人权益保留的制度规范,加强小微企业的快速清算和快速重整。积极引导债权人与债务人庭外调解,通过采取分期付款、延长债务履行期限等方式,避免对有持续经营能力和发展前景的危困企业破产清算,化解企业债务危机。深化常态化“府院联动”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破产配套机制建设,加强管理人身份认同,不断提升管理人履职便利度,建立健全市场主体稳妥有序退出制度,畅通破产企业信用修复路径。强化智慧破产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司法服务效能和破产办理透明度。

11.提升金融司法保障力度。深化证券虚假陈述民事案件司法执法协作机制建设,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审慎认定金融创新交易模式法律性质。打击以金融创新为名掩盖风险、规避监管、制度套利等行为。针对股东逃废债务行为依法适用人格否认,依法追究股东连带责任,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对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中的变相利息等情形依法不予支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强化金融监管和金融审判的衔接配合,推动建立金融解纷平台。

12.及时兑现市场主体胜诉权益。深化执行分段集约改革,完善立审执协调配合机制。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杜绝超标查封,善用“活封活扣”等适度举措,及时修复守信践诺企业信用,平衡好企业尽责偿债与再生发展的关系。推进查人扣车等重点工作标准化流程化,推动房产、车辆过户线上办理,提高执行效率。清查“乱执行”、“拖延执行”等乱象。严肃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协助执行义务人责任,综合运用预罚款、涉嫌拒执犯罪预告等预防性措施。

13.依法保护重点群体就业权益。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和高校毕业生合法权益。妥善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针对劳动密集型行业建立劳动者权益纠纷快收、快调、快处机制,降低类型案件诉讼成本。加强已到退休年龄仍在继续工作的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帮助解除老有所为的后顾之忧。依法认定实际用人单位、第三方劳务派遣机构与劳动者间的法律关系,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妥善解决劳动争议,最大限度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14.助力消费提质升级。有效引导平台经济发展,准确认定电商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及物流服务提供者等主体的法律责任。针对产品质量问题案件,严格依法适用首负责任制。针对预付式消费和食品、药品生产、销售等行为中存在的违法现象,依法追究惩罚性赔偿责任。与市场监管部门共建消费领域失信主体公开制度,建立有利于增强消费信心的社会信用体系。

(四)为建设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提供司法保障

15.全面参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美广州建设。妥善办好古树名木保护修复案件,扎实开展涉绿地建设、涉生活噪音等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整治。加强对白云山、华南国家植物园、海珠湿地、南沙湿地等“城市肾脏”和珠江广州段等重点生态区域的司法保护力度。健全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生态补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制度机制。建立生态环境修复判决移送执行衔接机制,推进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改革。依法适用生态环境侵权禁止令和惩罚性赔偿。重点解决重污染天气、黑臭水体、垃圾围城、噪声污染、农村环境治理等突出环境问题。加强与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合作,推动以认购碳汇作为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的机制,扩大涉碳案件裁判规则影响力。严厉打击骗取国家环保奖金行为,营造和谐有序的环保行动氛围。

16.服务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依法保障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保障土地权利有序流转。加强对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小产权房、宅基地房买卖及租赁等类型化案件的研究处理,依法保护农村村民的合法权益,严惩乱占耕地建房、违反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建房等违法行为。加大对乡村地理标志产品、文旅产业的司法保护,服务区域特色经济发展。

17.集中力量打击重点领域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干扰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和相关职务犯罪,突出刑罚惩戒性、规则示范性、权威震慑性。推进农村地区扫黑除恶常态化,严厉打击破坏农民权益的宗族恶势力。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网络诈骗、网络套路贷等犯罪活动。严肃惩处逃税、抗税、骗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犯罪行为。从重惩处涉重要农产品、破坏土地资源等犯罪行为,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

(五)强化司法服务供给质量与水平

18.充分发挥调解职能作用。充分运用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平台和市场化调解等方式,加强矛盾纠纷源头治理,不断丰富“枫桥经验”新的时代内涵。深化广州法院多元解纷中心建设,完善各类社会力量调解联动机制。强化“诉非对接”,准确适用在线调解规则,线上线下共建高效便民的纠纷解决格局,保障当事人诉讼权益。建设细分领域专业化调解队伍,吸纳行业领军人才、港澳台地区与境外社会贤达充实调解员队伍。

19.提供普惠均等的诉讼服务。主动适应互联网时代需求,推动完善电子认证等数字化诉讼服务,更好集成、优化广州法院AOL电子诉讼服务平台。完善诉讼服务适老化改造,依法保障老年人顺畅有序参与诉讼。将诉讼服务延伸到“立审执破”各环节,进一步畅通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与诉讼参与人间的联系渠道。推动法律服务继续向基层延伸,主动保障弱势群体诉讼权益。

20.全面强化法治宣传引导。开展“送法入企”活动,提供法律宣讲、法律咨询等服务,加大企业合规经营指导力度。邀请社会各界人士旁听重大典型案件庭审活动,定期发布司法服务民营经济、跨境经济、数字经济等领域的白皮书和典型案例。加强类案裁判规则总结宣传,发挥“以案说法”教育作用。做实“抓前端、治未病”,就矛盾纠纷较为集中的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强化综合治理。

三、加强组织保障

(一)完善组织体系

市中院成立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市法院有关工作。全市法院要对照任务要求,以实效为基础细化责任落实,明确具体时间节点和完成进度,及时清理不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损害经济社会高效运行的规定、要求、做法,结合本区域实际细化完善服务保障措施。

(二)加强跟踪问效

市中院督察室、研究室加大监督力度,通过客观考核来体现落实效果、评价工作实绩,定期检查评估全市法院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成效,并向省市有关方面和市中院党组汇报,确保服务保障各项举措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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