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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和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08 14:59:29 文章来源:区建设水务局 字体大小:【 A- A A+

区各有关部门、各市政公用服务企业,各有关企业:

  为持续优化和改善我区营商环境,进一步提高我区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的函》(建法函〔2019〕207号)精神,现将《关于进一步优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和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实施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广州市越秀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建设水务局)反映。



                                                                                        越秀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0年3月22日



关于进一步优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和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实施意见

(试行)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和《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穗府办函〔2019〕39号)《广州市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和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穗建改〔2020〕3号)等文件精神,为持续优化和改善本区施工许可营商环境,进一步提高我区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更好地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本意见所指的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是指:私(民)营、外商和港澳台企业投资或投资占主导的,宗地内单体建筑面积小于25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年综合能耗1000吨标准煤以下,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新建普通仓库和厂房,且不生产、储存、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或危险品。

  二、全面推行一站式免费代办服务,区政务服务中心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开展全流程免费代办业务,各项审批手续统一通过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平台(以下简称市联审平台)办理。

  三、不再单独办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由建设单位在申报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时录入相关信息,由市联审平台推送备案信息。

  四、加强用地清单制成果运用,在用地清单中已明确相关指标要求或已开展区域评估,项目符合城乡规划或本市建筑用途管理相关规定的,无需开展交通影响评价、水影响评价、节能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等评估评价工作。

  五、项目建设审批“零成本”。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委托监理机构、施工图设计文件质量检查等相关事项费用,由区建设水务局委托符合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开展工作。岩土工程勘察工作应在土地出让前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土地收储部门)委托勘察单位在10个自然日内完成。推行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土地带方案出让。

  六、免于办理设计方案审查,企业可直接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免于核发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由市联审平台推送施工许可信息至市、区水务部门。简易低风险项目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审批,免于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备案。

  七、调整施工图审查模式。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与施工许可证审批同步开展,施工图审查意见不作为施工许可证核发的前置条件。建设单位不再单独委托审图机构进行施工图审查,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同步上传施工图设计文件,由区建设水务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质量检查。

  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再向企业收取,纳入土地成本综合考虑。

  九、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联办理,建设单位可提出并联审批申请,通过市联审平台同步推送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和区建设水务局,审批时限压缩至7天,企业一次申报,同时获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等审批证照。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相关信息通过市联审平台共享交通运输、公安、水务、林业园林、城市管理等部门,区公安部门同步开展门牌核准工作,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时一并发放门牌号码,各相关部门依法严格落实事中事后服务和监管责任。

  十、加快供排水、供电接入服务,建设单位在工程设计方案稳定后,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时,由市联审平台自动向市、区水务部门或供排水、供电市政公用服务企业推送供排水、供电接入申请信息,由供水、排水、供电等市政公用服务企业负责建设,规划红线范围外的管道敷设接驳费用由市、区财政支付,建设单位免于办理相应的行政许可手续。

  十一、市政公用服务企业办理以下范围内小型市政公用设施接入服务的,不需办理项目备案、规划、施工、占用挖掘道路、砍伐迁移树木等行政许可,施工方案稳定后推送交通运输、交警、水务、林业园林、城管等部门。达到接入条件后,市政公用服务企业应将相关信息推送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并负责按标准恢复道路。

  小型市政公用设施范围:

  1.供水:连接水管的直径不大于4厘米,距离现有水源和下水道接口不大于150米。

  2.排水:日排水量不大于50吨,连接水管的直径不大于50厘米。距离现有水源和下水道接口不大于150米。

  3.供电:电压等级在10千伏以下(不含10千伏),报装容量不大于200千瓦,管线长度不大于200米。

  十二、优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模式。施工图审查机构检查发现施工图设计文件质量存在问题的,应当将检查意见在线推送至建设单位和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审查意见组织修改施工图设计文件,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应当在首次现场监督检查或者后续监督检查时一并检查对施工图质量检查意见落实情况。强化参建单位内部风险管控,根据不同风险类别设立不同频次和等级的检查要求,建立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基于工程风险实施差别化监管。针对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在项目建设至主体结构封顶后、装饰装修施工前实行一次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参建单位开展质量安全风险技术检查的情况、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修改情况等,检查结果计入各参建单位和相关人员的信用信息档案。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同步将项目建设进度情况推送区公安分局人口管理大队。

  十三、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人员水平。

  1.施工图审查人员需具备10年以上专业勘察、设计工作经历,建筑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必须是建筑师学会/协会(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的注册会员,必须通过资格考试。

  2.施工现场项目监理工程师需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

  3.政府机构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人员需具备三年以上工程质量管理或者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经历,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必须通过资格考试。

  十四、建立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实施本区建筑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的列入、发布和退出工作,加强对失信办理施工许可的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管理。

  十五、严格落实联合验收制度。区建设水务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的政府验收和项目建设五方责任主体竣工验收(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在联合验收中一次性完成,时间压缩至5天。联合验收通过后,同步发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和门牌号码。区建设水务局应将联合验收结果实时推送不动产登记中心。

  十六、简化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的不动产登记程序,企业持相关申请材料,直接申请办理不动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1个工作日内办结,免收登记费和工本费。

  十七、开展工程质量潜在缺陷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建设单位可通过购买工程质量潜在缺陷责任保险(或类似保险产品)的方式,防范和化解工程质量风险,保证工程质量,保障工程所有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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