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物价要有“谱”
近日,一位游客吐槽浙江杭州某森林公园一瓶普通矿泉水卖10元、一个西瓜卖200多元,物价高得离谱,引起广泛关注。对此,公园所属文旅集团发声明,坦承游客所言属实,称商铺属外包经营,商品价高的原因为“由人工搬运上山”,并表示要求商铺“控制成本,让利于客”。
景区物价一般都高于普通生活区,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最直观的原因是景区商铺经营成本高,其中既包括店面租金、水电等成本,也包括“人工搬运”等商品运输成本。所以,不能以常态物价尺度衡量景区物价水平。况且,景区商品并非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商品类型,而是实行市场调节价,经营者对商品定价只要做到明码标价,不强买强卖,让消费者拥有充分的知情权和自由交易权,其价格行为就是合法的。
不过,凡事有度。有评论者表示,价格行为合法的同时,价格数值亦应保持在合理区间内,毕竟景区商户带有一定的垄断性,游客看似有消费与否的权利,却又没有更多的选择。因此,景区物价怎样才算合理,不时引发争议,而民众普遍的观点是,景区物价应有适度限定,不能高得离谱,严重背离市场价格规律。
什么是“谱”?泰山景区的矿泉水售价大约5元一瓶,而且多年来一直保持这个价格水平,游客对此的评价是靠谱。杭州那家森林公园一瓶普通矿泉水卖10元,比泰山贵一倍,这恐怕就难说靠谱了。我国《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明确,生产成本或进货成本没有发生明显变化,以牟取暴利为目的,大幅度提高价格的,即可认定为哄抬物价的违法行为。普通矿泉水售价高于市场价数倍,甚至比其他同类景区售价还高出一倍,这样的定价明显不合理。而景区管理方并未详细列出景区商品售价的成本构成,且仅仅要求商铺“控制成本,让利于客”,这样的做法也该批评。
事实上,近些年国内许多旅游景区出现高价宰客现象,很大程度上源于旅游目的地经营理念“不靠谱”。剖析多起宰客事件,我们发现其中有许多共性问题,而这呈示的是整体旅游商业环境出现了系统性的问题,绝非简单的软环境问题。旅游景区存在价格欺诈现象,反映的是作为游客的消费者其价格知情权被褫夺;景区旅游资源独占及市场竞争不充分,则导致价格扭曲;旅游商品价格多轨制,往往境内外游客“同游(物)不同价”,形成令人痛恨的价格歧视。许多人都有过出门旅游“被宰”的不堪经历,而在外地投诉维权常常会遭遇种种困难,合法权益难以保障,这恰恰体现了旅游目的地在管理上的慵懒、被动、低效。
这些问题往往与急功近利相伴而生,是政绩与快钱结合的必然产物。近些年,一些地方对当地旅游资源过度开发,片面强调创收,忽视景观维护和文化传承。在此过程中,不顾国家相关规定,景点票价一路飙升,官商联手推出各类雷人的人造景点,甚至推出严重挑战道德底线的旅游项目,而其成本最终都会转嫁到游客身上。前不久,杭州西湖一间4.5平方米的店铺年租金拍出284万元的“天价”,有网友惊叹“贫穷真的限制了我的想象力”;“乐山大佛景区观光游览车和摊点30年经营权17亿元整体转让”,也引发网络热议。诸多事例不得不让人怀疑,景区里物价高得离谱,根源在于各种租金高到没“谱”。景区管理方要求商户“控制成本,让利于客”的同时,是不是自己也要适当降低租金,“让利于铺”呢。
景区高物价现象,表面看是旅游从业者“利”字当头,为了赚钱不惜杀鸡取卵、涸泽而渔,对旅游经济恶性透支的行为,但背后更深层的问题,却在于旅游管理方任由这些问题存在而不知反思。许多人在听到关于某旅游景区的负面事件后,第一反应是“这地方不能去了”——所谓“用脚投票”,在旅游市场,这一法则最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