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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扩大内需战略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21 14:37:42 文章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字体大小:【 A- A A+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扩大内需战略实施方案的通知

粤府办〔2023〕14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扩大内需战略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发展改革委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8月14日

(本文有删减)


广东省扩大内需战略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围绕“十四五”时期实施扩大内需战略主要目标,坚持问题导向,明确工作任务,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全面促进消费,加快消费提质升级

(一)持续提升传统消费。

1. 提高吃穿用消费品质。加强高品质农产品的培育和引进,增加健康、营养农产品和食品供给,坚持不懈制止餐饮浪费。优化广州、深圳时尚创意与品牌建设,发展智能、健康、绿色、个性化等中高端产品,培育全国乃至国际知名品牌。推动居民消费与工业生产对接联动,大力开展智能家电、家具等耐用消费品促销活动,扩大产品和人群覆盖面。将“同线同标同质”使用范围扩大到食品和一般消费品领域。

2. 释放出行消费潜力。挖掘汽车消费潜力,多措并举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优化广州、深圳汽车限购政策,完善购车资格规定,推动汽车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全面落实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优化二手车市场流通管理。支持老旧城区、学校、医院等重点场所通过改造、新建等方式,加大停车基础设施供给。加快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区域充电桩(站)和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实现有条件的小区和经营性停车场充电设施全覆盖。

3. 促进居住消费健康发展。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事业等单位对现有符合安全要求物业改造为租赁住房,简化利用存量土地和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调整规划手续。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支持有条件的地市结合实际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简化提取流程。支持各地从当地实际出发完善房地产政策,支持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积极推广钢结构住宅。

4. 增强区域消费综合承载能力。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消费枢纽,推进广州、深圳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支持珠海、汕头、佛山、东莞、湛江、韶关等培育建设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加快培育一批重点步行街(商圈),打造一批商旅文体业态融合的消费集聚区。推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免税经济发展,加快建设广州北站免税商业综合体,完善省级机场等口岸免税业态服务质量。支持做强“首店经济”和“首发经济”,推动国内外知名品牌率先在广东首发或同步上市新品。

(二)积极发展服务消费。

1. 着力培育文化消费。推动广州、深圳、佛山、惠州、东莞、江门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开展广东文旅消费季,举办非遗购物节。推动创建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实施文化数字化战略,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企业、文化业态、文化消费模式,建设文化创意新高地。挖掘岭南历史文化名人资源,打造国内外知名文化旅游胜地。建立广东省(大湾区)剧院联盟,打造一批演艺集聚区和特色演艺空间,加快建设以广州和深圳为龙头、联动香港和澳门、辐射珠江三角洲城市的大湾区国际演艺中心。

2. 促进旅游消费提质扩容。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建设,加强南岭生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南岭、丹霞山、万绿湖等旅游品牌影响力。积极开发红色文化、南粤古驿道、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等精品线路,持续开展年度精品旅游线路评选推介活动,打造适应年轻游客群体的旅游产品。持续开展文艺院团演出进景区活动,丰富旅游景区人文内涵和业态,促进二次消费。支持各地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和民宿,落实支持民宿行业各项税费优惠政策。

3. 增加养老育幼服务消费。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将医养结合机构内设的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深入推进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开展普惠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推进公共设施适老化适幼化改造,提高交通枢纽、商业中心、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的母婴室配备率,普遍建成老幼友好型城市。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鼓励用人单位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优势企业整合现有资源,推动托育、养老等服务连锁化、标准化、品牌化。

4. 提供多层次医疗健康服务。鼓励发展全科医疗服务,增加专科医疗等细分服务领域有效供给,加快推进医师多点执业。实施妇幼健康保护工程,健全母婴安全保障体系。提升中医养生服务能力,打造岭南特色中医药健康产业。发展旅居养老、文化养老、健康养老、养生养老等新业态,增强老年健康服务产业链。鼓励引进国内外健康服务机构,大力发展体检咨询、母婴照料等健康服务形式。鼓励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常态化推进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完善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落实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做好查漏补种和补充免疫。

5. 提升教育服务质量。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实施学前教育科学保教示范工程,改善和提升普惠性幼儿园保教质量。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增加公办学位供给。完善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政策支持体系,建设一批综合性高水平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和产教融合园区。深化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改革,继续推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合作办学。

6. 促进群众体育消费。加强体育公园、健身步道、全民健身中心、公共足球场等场地设施建设,珠三角地区10分钟健身圈全覆盖,其他地区优化提升15分钟健身圈,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打造国际、国内、省内十大品牌赛事。传承岭南传统体育项目,推广时尚休闲体育活动。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承办群众体育赛事活动。简化体育赛事审批程序,创新服务管理机制,支持体育社会组织发展。支持广州、深圳、梅州高质量建设全国足球重点城市。发展在线健身、线上赛事等新业态。

7. 推动家政服务提质扩容。优化提升“南粤家政”工程,深入推进信用体系、标准体系、产业体系和保障体系建设,大力实施母婴服务、居家服务、养老服务、医护服务四大培训项目。持续推进家政服务品牌标杆企业、龙头企业和诚信企业建设,培育壮大员工制家政企业,推行家政服务人员“放心码”。开展大规模家政职业技能培训,完善家政服务多元化技能评价标准。加快推进“南粤家政”综合服务示范基地、服务超市、产业园等平台载体建设,推行“南粤家政+社区服务”便捷模式。鼓励发展家庭管家等高端家政服务。

(三)加快培育新型消费。

1. 支持线上线下商品消费融合发展。加快传统线下业态数字化改造和转型升级,鼓励智能无人便利店、智能生鲜柜等智能零售终端进社区。丰富5G网络和千兆光网应用场景,促进超高清视频、虚拟现实、可穿戴设备、智能家居、医疗机器人等智能化产品应用,支持自动驾驶、无人配送等技术应用。引导生产企业通过直播电商、社交电商等新模式进行营销推广。大力培育本土电商平台,推动本土直播电商基地建设,培育引进直播电商人才。

2. 培育“互联网+社会服务”新模式。积极推进“互联网+教育”,加快推进教育数字转型和智能升级,建设新型教育基础设施,创新“互联网+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教育服务模式、教育治理模式,构建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新生态。提升医疗机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建设,实施卫生健康“指尖行动”,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平台项目建设。打造“云剧广东”和广东云美术馆等线上艺术演展品牌,培育一批文化和旅游数字化创新示范项目和新业态热门景区。

3. 促进共享经济和新个体经济发展。支持网约车、共享住宿、无接触式配送等共享资源的商业模式创新,推动共享经济规范有序健康发展。鼓励发展基于知识传播、经验分享的创新平台,支持线上多样化社交、短视频平台规范有序发展。

(四)大力倡导绿色低碳消费。

1. 积极发展绿色低碳消费市场。积极推行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制度,结合实施产品品目清单管理,加大绿色产品相关标准在政府采购中的运用。国有企业率先执行企业绿色采购指南,建立健全绿色采购管理制度。推动扩大绿色产品线上线下销售。建立完善绿色产品和新能源汽车推广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对消费者购置节能产品给予适当支持。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规范发展汽车、动力电池、家电、电子产品回收利用行业。

2. 倡导节约集约的绿色生活方式。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等创建行动。推广绿色居住,减少无效照明。完善城市慢行交通系统,加快推进城市公交、出租、物流等公共领域车辆和公务用车电动化。完善居民用电、用水、用气阶梯价格政策。全面发展绿色建筑。开展塑料污染治理行动,增强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能力。深入开展过度包装治理行动,抵制过度包装。

二、优化投资结构,拓展投资空间

(五)加大制造业投资支持力度。

引导各类优质要素向制造业集聚。聚焦关键领域推动一批制造业重点项目建设,加大对存量企业增资扩产项目的优惠政策支持力度。支持企业开展新一轮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投资。建立健全招商引资“一把手”负责制,对引进先进重大制造业项目的地级以上市按相关政策予以支持。打造涵盖天使孵化、创业投资、融资担保、上市培育、并购重组等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体系,撬动社会资本为制造业企业扩大投资提供资金支持。加强制造业投资的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完善产业人才保障服务长效机制,提升对产业人才吸引力。

(六)持续推进重点领域补短板投资。

1. 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3+4+8”运输机场布局,高标准建设广州—佛山、深圳等国际航空枢纽港,提升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机场服务能力。强化机场交通枢纽工程,实施枢纽机场引入轨道交通工程。增强广州、深圳国际航运枢纽竞争力,继续完善内河高等级航道网络,统筹推进沿海主要港口疏港铁路和出海航道建设。全面推进沿海高速铁路建设,加快粤港澳大湾区城际铁路建设,打造“轨道上的大湾区”,建设粤东城际铁路网。完善大湾区经粤东粤西粤北至周边省(区)的快速通道,建设东西两翼及粤北地区联通周边的对外通道。完善覆盖广泛、通畅便捷的普通干线网,提升普通国省道、普速铁路运输服务水平,加快推动农村公路提档升级,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

2. 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电网建设,构建以粤港澳大湾区500千伏外环网为支撑、珠三角内部东西区之间柔性直流互联的主网架格局。加快天然气管网建设,集约布局、有序推进一批LNG接收站和天然气调峰储气库建设。提高清洁能源利用水平,打造粤东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有序建设抽水蓄能电站。

3. 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实施防洪能力提升工程,推动主要河道干流堤防全部达标,完成现有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加快推进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加快深汕特别合作区供水、粤东地区水资源配置三期、珠中江水资源一体化配置等区域水资源配置工程前期工作。新建一批大中型水库,因地制宜建设小型水库。实施农村水利保障工程,推进新扩建农村供水工程、水源工程、城镇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高质量建设广东万里碧道,积极推进幸福河湖建设。

4. 完善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加快国家物流枢纽、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等建设,加强枢纽间互联互通。完善高铁快运网络布局,力争实现地级市高铁快运业务全覆盖,建设县、镇、村三级快递物流网络。加快推进广东供销公共型农产品冷链物流骨干网全面组网投产,围绕特色农产品优势产区和农产品主产区,建设一批田头冷链设施。支持大型港口、综合性货运物流企业通过实施或参与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创建,完善运输服务网络。推动骨干快递企业、省属重点交通企业组建国际快递骨干企业。

5. 加大生态环保设施建设力度。持续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全面完善各县(市、区)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实施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六大行动”,全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推进南岭国家公园、丹霞山国家公园创建,高标准建设华南国家植物园、深圳国际红树林中心。推进水路交通运输燃料清洁化、绿色化升级,开展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和加装。建设促进提高清洁能源利用水平、降低二氧化碳排放的生态环保设施。

6. 完善社会民生基础设施。建设医疗卫生高地,加快推进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群建设。实施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百县工程,加强县级中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和综合性医院中医、妇女保健、儿童保健专科建设。加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提升县级公共文化设施水平,加强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等体育场地设施建设。

7. 加快补齐市政基础设施短板。加强城市抗震、防风、防洪、排涝、消防等设施建设,提升交通、水利、供电、供气等基础设施抗损毁能力,推动台风频繁城市加强沿海防护林和生态海堤建设。统筹城市防洪排涝设施建设和海绵城市建设,实施城市易涝区域整治提升行动,改造城市老旧破损排水管网,消除城市严重易涝积水区段。推进市政公用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环境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和物联网应用,加快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建设智能交通灯、智能潮汐车道、智能停车设施、智能电杆等感知终端。

(七)系统布局新型基础设施。

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进5G网络城乡全覆盖,推进千兆宽带进小区和农村光网全覆盖。建设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枢纽节点和大数据中心集群,优化数据中心建设布局,建设智慧超算平台。积极推进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建设,鼓励发展安全可扩展区块链基础设施。将物联网感知设施、通信系统等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统一规划建设,推动能源、交通、仓储、水利、环保等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网络化、智慧化转型。聚焦重点学科领域,合理有序布局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加快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

三、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释放内需潜能

(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1. 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调整完善广州、深圳两个超大城市的落户政策,建立健全积分落户年度指标逐年增长机制,鼓励中心城区与郊区新区采取差别化落户政策。在除广州、深圳外的珠三角地区城市探索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推动公共资源按照常住人口规模配置。探索建立进城落户农民的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维护保障机制和市场退出机制,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农村权益。

2. 培育城市群和都市圈。加快建设珠三角世界级城市群,推进珠三角地区深度一体化。培育壮大广州、深圳、珠江口西岸、汕潮揭、湛茂五大都市圈,推进都市圈产业专业化分工协作、基础设施一体化、公共服务共享共建、生态环境共保共治。推动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完善大中城市宜居宜业功能,支持培育新生中小城市。推进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智慧城市群。

3. 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对县域发展进行分类指引,实施创先、进位、消薄行动,实现县域实力整体提升。健全县级财力保障长效机制,强化资金、土地、人才、技术等要素资源投入保障。推动扩权赋能强县。推动县城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环境基础设施提级扩能、产业配套设施提质增效、产城融合发展,不断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增强乡镇综合服务功能,建强中心镇专业镇特色镇,建设美丽圩镇。

4. 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等建设。编制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计划,重点改造完善小区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和建筑公共部位,鼓励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尽快完成全省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鼓励老旧厂区进行空间功能置换,推进老旧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广州、深圳、佛山、东莞市位于中心城区及位于重要功能平台、重点发展区域的城中村实施改造,探索城中村改造与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相结合的模式,拓宽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渠道。

(九)积极推动农村现代化。

1.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推动市政公用设施向郊区乡村和规模较大中心镇延伸,完善乡村水、电、路、气、通信网络等基础设施,推进“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千家万户沐光行动”。实施数字乡村建设行动。加强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推进一站式便民服务。全域推进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推进基础环境整治、绿化美化和农房立面改造等,沿线连片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带。推动新建农房风貌塑造,因地制宜推广现代建造方式和绿色农房建设技术。加强古树名木、特色民居和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塑造广府、客家、潮汕、雷州及少数民族等别具风格的特色乡村风貌。

2. 完善乡村市场体系。深化农产品“12221”市场体系建设,壮大广东农产品采购商联盟,搭建广东特色优势农产品展示推介平台,加快完善“省级运营平台+区域配送中心+直供基地”的广东供销放心农产品直供配送网络。全面实施“快递进村”工程,支持智能投递终端“下乡”,推进村邮站建设,健全农产品寄递网络。开展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推动大型商贸流通企业下沉供应链,改造提升一批农贸批发市场、圩镇集贸市场,大力发展农村电商,进一步畅通农产品上行和工业品下行渠道。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农村居民报废三轮汽车、购买符合条件的货车、小排量乘用车给予适当政策支持。依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规范农村市场秩序。

3. 丰富乡村经济形态。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大力发展预制菜等农产品精深加工和特色加工,推进主食及粤式菜肴工业化。实施南粤乡村传统文化活化工程,创新丰富乡村旅游产品,推进农文旅融合发展。继续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配套落实财税金融、用地保障等综合支持政策。建立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实现秸秆综合利用。扶持发展乡村创意和康养农业,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农业健康养生产业基地。实施“千企帮千镇”“万企兴万村”行动,支持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开辟新空间,发展乡村传统特色产业。

4. 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以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广清接合片区、城乡融合发展省级试点地区为突破口,着力破除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弊端,推动在城乡空间融合发展、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基础设施一体化规划建设管护、乡村经济多元化发展、乡村治理、农民持续增收等方面体制机制改革取得新进展。持续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完善农业信贷风险补偿机制,设立省乡村振兴融资风险补偿资金。

(十)优化区域经济布局。

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完善内需增长空间格局。深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加快建设横琴、前海、南沙等重大合作平台,携手港澳打造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加快粤港澳大湾区珠江口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试点,打造环珠江口100公里“黄金内湾”,强化沿海经济带港产城融合布局,提升北部生态发展区生态发展持续力。继续推动老区苏区振兴发展和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支持梅州建设赣闽粤原中央苏区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振兴发展先行区。深入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壮大县域经济,强化乡镇联城带村的节点功能,全面推动乡村“五个振兴”。建立健全区域政策统筹机制,完善省级财政转移支付、区域生态补偿、对口帮扶协作等体制机制。

四、提高供给质量,带动需求更好实现

(十一)加快发展新产业新产品。

1. 强化科技战略支撑。加快建设国家实验室、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立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稳定运行保障机制,推进使用国有资金建设、购置的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与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改革重大科技项目立项和组织管理方式,推行“揭榜挂帅”“赛马制”等项目攻关机制。实施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十年“卓粤”计划,完善基础研究稳定多元投入机制。深入实施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推进“广东强芯”工程、核心软件攻关工程。加快构建龙头企业牵头、高校院所支撑、创新主体相互协同的创新联合体,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

2. 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20个战略性产业集群加快发展,争创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加快发展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新型储能、海洋牧场等产业,新增若干个万亿元级产业集群。前瞻谋划打造一批未来产业集群。深入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和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完善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法规政策和标准体系。

3. 加强创新产品应用。加快先进适用技术产业化应用,实施自主创新产品优先采购以及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等激励政策。实施“两品一械”检验能力提升工程,支持拥有发明专利、技术属于国内首创且国际领先、具有显著临床应用价值的药械产品优先审批。完善高校、科研机构成果产业化机制。支持建设概念验证中心、中小试基地,推动更多科技成果沿途转化。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运用和高标准保护,打造科技成果转化最佳地。

4. 加快推动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加快发展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建设软硬件适配测试中心,培育壮大鲲鹏、昇腾等自主可控产业生态,完善以5G为核心的信息通信产业链条。实施数字增值增富工程,积极探索数据基础制度建设,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激活数据要素潜能,推动企业数据资源化、资产化、资本化发展。发展普惠性“上云用数赋智”,实施数字化转型促进行动,支持建设一批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发展数字化转型支撑平台和行业“数据大脑”。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开展农业生产智慧化提升工程和农业农村大数据工程。加强服务业数字化应用场景建设,发展服务贸易新业态新模式。

5. 激发人才创新活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构建多层次多渠道链式人才发展机制,精准引进和培养更多高层次紧缺型人才。完善符合人才创新规律的科研管理模式,开展科技人才分类评价改革试点,进一步下放重大人才工程评审和管理服务权限。深化科研事业单位改革,试行更加灵活的编制、岗位、薪酬等管理制度。大力弘扬“工匠精神”,组建产业创新人才联盟。优化实施人才优粤卡制度,全面落实好人才住房、社保、子女教育、个税优待等支持政策。

(十二)积极促进传统产业改造提升。

1. 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以精细农业为主攻方向,建设岭南特色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提升优势和特色农产品生产效益。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强化农业节水增效,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实施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提升行动,提升家禽养殖机械化智能化水平,统筹实施养殖场(户)升级改造、畜禽粪肥利用种养结合、疫病防控与无疫小区建设等项目。开展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创建,大力推广健康生态水产养殖模式。有序发展远洋渔业,组建远洋渔业集团,加快推进珠三角沿海和粤东粤西两翼深水网箱产业集聚区、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强化动物疫病风险防控,健全农作物病虫监测预警防控体系,提升农业抗风险能力。

2. 加快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依托传统优势龙头企业,推动纺织服装、食品饮料、家电家具、五金建材等产业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发展。深化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组织实施智能制造生态合作伙伴行动计划,打造一批智能制造试点示范、机器人典型应用场景等标杆。持续完善工业互联网网络、平台和安全体系,推动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推动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引导企业开展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技术改造。

3. 促进产业优化布局和有序转移。坚持政府推动、企业主体、市场运作、合作共赢,支持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更好承接国内外特别是珠三角地区产业有序转移。加快建设一批引领型产业集聚区、支撑型产业园区和“万亩千亿”大平台,做大做强一批特色专业园区,打造一批符合产业生态要求的升级版园区,强化承接产业转移平台载体。提高工业用地容积率和亩均产出效益,形成以“亩均论英雄”的园区发展政策体系。谋划推动大型出口加工产业区建设。建立健全内外资一体化大招商工作机制,加强以商引商、以链引商、以侨引商、联合招商。

(十三)持续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高端延伸。

1. 大力发展服务型制造。深入推进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支持创建服务型制造示范城市。支持平台型企业、龙头骨干企业等开展工业设计、系统集成、全生命周期管理、供应链管理等专业化服务,培育一批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和平台。拓展大规模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制造、共享生产平台等模式,推行制造业全链条数字化智能化。

2. 支持服务业向制造端延伸。支持研发设计、文化创意、电子商务等服务企业以委托制造、品牌授权等形式向制造环节延伸。支持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和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提供设计和公共服务,加快珠三角工业设计走廊建设。支持打造工业电子商务平台。着力完善生产性服务业配套,推动科创服务、金融服务、商务咨询与会展、人力资源服务、系统集成、物流与供应链管理等服务业态规模化、专业化发展。

(十四)着力加强标准质量品牌建设。

1. 健全产品和服务标准体系。积极支持项目研发成果和必要专利转化为技术标准,推动技术研发、标准研制与专利布局有效衔接。升级广东制造标准,建立完善覆盖全产业链和产品全生命周期的标准体系。提升广东制造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全省优势特色行业技术标准成为国际标准。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管理,优化完善地理标志保护标准体系。加强对旅游、养老、家政、商贸流通、文化等服务业标准立项、审查和发布工作。实施团体标准培优计划,强化团体标准行业自律。

2. 持续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开展制造业重点产品与国内外标杆产品的执行标准和质量指标“双对比、双提升”。推进全产业链质量管理,鼓励龙头企业将产业链供应链中小微企业纳入共同质量、标准管理体系,建立健全质量溯源机制。探索制定产品质量分级标准,鼓励权威认证机构围绕分级标准开展相应的自愿性认证项目。强化产品实名实证管理,实施产品质量信用分类监管,对产品、经营者开展失信评级。

3. 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推动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建立“产品+产业+集群+产地”的区域品牌创建机制。在重点领域和产业集群设立商标品牌培育指导站,支持企业建立以质量为基础的品牌发展战略,开展商标国际注册。支持传统产业品牌培育和运营机构发展,支持民族自主品牌国际化发展。建立对具有较长历史的品牌企业保护和扶持机制,大力培育“百年老店”。落实好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大力宣传推介广东产品,讲好广东品牌故事。

五、健全现代市场和流通体系,促进产需有机衔接

(十五)提升要素市场化配置水平。

1. 推进人力资源要素有序流动。深入推进大湾区“人才通”“社保通”,建立完善港澳及境外专业人才职称申报评审机制。推动扩大跨境执业资格准入范围,深入开展“一试三证”职业技能评价交流合作。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推进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化建设,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促进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管理,稳步推动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推进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全面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优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2. 推动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深入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公示城乡地价体系,支持深圳市探索城乡基准地价、标定地价与市场价格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以真实有效的项目落地为依据配置土地利用计划。推动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探索以招拍挂方式供应包含工业用途与其他产业用途(不包括商品住宅)的混合用地。

3. 完善知识、技术、数据要素配置机制。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认定工作机制。加强华南技术转移中心建设,培育建设一批技术交易平台、知识产权运营平台以及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点。支持深圳规范有序建设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中心,支持广州、深圳、东莞等市完善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编制《广东省数据条例》,研究出台全省统一的数据流通交易管理规定,探索建立数据授权使用、资产登记、数据交易、流通监管、跨境流动等相关制度规则,加快建设省公共数据运营管理机构,推动广州、深圳数据交易所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数字湾区”建设。

(十六)加快建立公平统一市场。

1. 完善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进一步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清理取消企业在资质资格获取、招投标、政府采购、权益保护等方面存在的差别化待遇,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和限制竞争行为。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完善第三方评估机制,开展公平竞争独立、集中审查试点。优化平台经济发展政策环境。

2. 服务和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健全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信息共享、事中事后监管等机制。深入排查整改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积极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试点。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强化平台标准化建设,建立完善统一的公共服务系统,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全面推行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实行企业登记注册等事项“跨省通办”。

(十七)建设现代流通体系。

1. 优化现代商贸体系。开展商品市场优化升级行动,在优势行业领域培育一批商品市场示范基地。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高标准消费品市场,打造“一站式”商品采购中心。实施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提升行动,建设县域集采集配中心,布局建设供销农产品综合服务站。支持工业电商平台与战略性产业集群对接,推动新增一批制造业企业实现网上采购及网上销售。优化社区便民商业设施布局,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圈。

2. 发展现代物流体系。加强物流枢纽互联互通,推动枢纽干支仓配一体建设。完善城市配送设施,加快贯通县乡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畅通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推进一批多式联运示范工程,支持有关企业建立多式联运相关信息平台。支持优化海外仓全球布局,培育壮大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流通企业。优化国际海运航线,强化国际航空货运枢纽港,支持中欧国际班列运营发展,支持有条件、有意愿的企业从事广东经广西至东盟的跨境公路运输。

六、深化改革开放,增强内需发展动力

(十八)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

1. 持续释放服务消费潜力。实施宽进严管,加快取消充分竞争性服务业准入限制。支持优势企业整合现有资源扩大经营,推动托育、养老、家政等服务标准化、品牌化。持续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及能够分离的生产经营部门逐步转化为企业。将更多公共服务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加大政府购买力度。

2. 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间协调机制和全省消费者委员会组织体系,建立健全产品伤害监测、产品质量担保、假冒伪劣产品惩罚性巨额赔偿等制度。加强对网络交易平台、网络商品和网络交易服务机构的监管,建设省电子商务经营行为监测平台,探索网络投诉举报集中快速处置机制。探索建立维权处理结果消费者反馈评价机制。严格食品药品监管,强化重点商品和服务领域价格监管。

(十九)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

1. 加大对民间投资支持和引导力度。依托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常态化向民间资本推介具备一定收益水平、条件相对成熟的项目,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战略性产业、新型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领域建设。落实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贴息政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加大对民营企业技改和研发的资金支持。建立完善各级党委、政府联系企业家工作机制,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鼓励和引导非国有资本投资主体通过参股控股、资产收购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

2. 优化投资审批和监督管理。优化投资项目审批环节和时序,实施建设项目豁免环评手续、告知承诺制审批、简化环评编制内容等措施。探索扩大“承诺制”适用范围,“一项目一策”商议可容缺事项。加强重点领域前期工作标准化指引,深入推进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前延”服务试点和全过程咨询服务试点。完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全面对接,实现共享数据、并联审批、一网通办。统一省、市、县审批事项三级清单,实现投资项目审批协同高效。

3. 健全投资项目融资机制。编制实施政府投资年度计划,推动财政预算与投资计划有效衔接。实施存量基础设施盘活三年工作方案,加快推进基础设施REITs试点。健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加强银担合作,积极开展批量担保业务。增强资本市场对实体经济的融资功能,提高直接融资特别是股权融资比重。合理扩大债券融资规模,支持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建立和完善社会资本投融资合作对接机制,提高产融对接活动频次,优先支持具备持续盈利能力可覆盖的公共服务领域存量项目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二十)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

1. 深化“放管服”改革。严格落实涉企经营许可清单管理制度,持续推进“照后减证”,建立以告知承诺为主的市场主体准营管理模式。推行“证照联办”服务,规范统一许可审批标准、流程,实现关联许可联审联办,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取消发证前产品检验、后置现场审查、“一企一证”等改革措施。深化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完善企业注销网上服务平台,巩固拓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面。推进广州、深圳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建设,推动粤东粤西粤北城市营商环境建设短板弱项对标提升,持续开展全省营商环境评价。

2. 健全现代产权制度。健全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构建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机制。引导建立“广深科技创新走廊”知识产权运营机制,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评估体系,搭建便利化知识产权交易运营服务平台。健全覆盖全省的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体系,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有序推动集体经济股份内部流转,深化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

3. 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健全科研诚信、知识产权保护、质量品牌、流通、分配就业、消费、资源环境、政务等环节信用制度管理,畅通国内大循环。建立“信用+大数据”综合评价体系,加快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制定实施省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完善数据归集标准和信用奖惩机制。加强信用信息同金融信息共享整合,完善推广“信易贷”模式。实施信用应用创新“揭榜挂帅”行动,探索信用应用新场景、新模式。加快发展信用服务业,推动信用服务机构聚集发展。开展信用建设服务实体经济试点,创建国家信用经济实验区。分类分批建设信用县(市、区),促进解决县域信用体系建设发展不平衡问题。

(二十一)发挥对外开放对内需的促进作用。

1. 深入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推进主要港口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和地区港口合作,加强与中欧班列、西部陆海新通道等高效衔接。推进数字丝绸之路务实合作,推进空间信息走廊建设与应用。建立健全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产能合作机制,加强规则、政策和项目对接,支持企业参与境外港口、信息基础设施及能源资源建设项目。落实我省境外经贸合作区扶持政策,培育建设若干省级境外经贸合作区,支持粤港澳企业携手走出去开拓“一带一路”市场。

2. 持续提升利用外资水平。实施招商引资20条,落实一把手抓招商引资机制。打造品牌化招商引资平台,办好粤港澳大湾区全球招商大会、珠三角与粤东西北经贸合作招商会。推动各地、各部门依法清理取消在招标投标、经营运营、资质许可、准入审核等方面的内外资不一致政策措施,严格兑现向外商投资者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支持广州等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落实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相关政策,健全重点外资项目联系服务机制,推动中新广州知识城、中韩(惠州)产业园、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等平台创新发展。支持外资企业设立研发中心、创新中心,主持或参与我省科技计划项目。

3. 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全力推进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加快推进珠澳全方位合作、琴澳一体化发展。推动前海打造依托香港、服务内地、面向世界的全面深化改革创新试验平台,联动构建更具国际竞争力的现代服务业体系,提升金融、法律等领域对外开放水平。推动南沙打造成为立足湾区、协同港澳、面向世界的重大战略性平台,建设大湾区国际航运、金融和科技创新功能承载区。加快建设广东自贸试验区联动发展区。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加快在建综合保税区封关验收。推进经济开发区创新提升,发挥外向型经济平台作用。

4. 稳步推进对外贸易合作。打造一批万亿元级、千亿元级出口产业集群,开展“粤贸全球”活动,全力巩固国际市场份额。深入落实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国际贸易协定,推进中国—东盟现代海洋渔业技术合作与产业化开发示范项目。依托广东自贸试验区建设新型国际贸易中心,支持国际分拨、中转集拼、离岸贸易等新业态发展,建设全球溯源体系、全球报关系统等国际贸易服务平台。对标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等高标准经贸协议,不断深化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领域改革。

5. 扩大重要商品和服务进口。聚焦大宗商品、电子元器件、飞机、汽车、农产品、中高端消费品,加快在全省布局建设一批进口基地。对原油、相关矿产品实施“先放后检”,进一步扩大真空包装等高新技术货物布控查验模式试点。加快优质农食产品检疫准入,优化综合保税区进口食品检验模式,对“鲜急特”产品优先通关。开展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深入推进查验作业改革,扩大“船边直提”等改革应用范围,进一步压缩货物口岸通关时间。

七、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厚植内需发展潜力

(二十二)持续优化初次分配格局。

1. 提升就业质量增加劳动者劳动收入。支持吸纳就业能力强的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发展,鼓励增加高质量就业的技术密集型企业发展。建立健全创业带动就业扶持长效机制,完善普惠性创业扶持政策,高质量建设一批创业孵化载体(园区)。支持和规范新就业形态发展。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落实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推动企业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建设一批公共实训基地。完善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帮扶。

2. 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完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着力增加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健全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推动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拓宽技术工人上升通道。健全工资指导线、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健全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最低工资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全面实行国有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完善工资与效益联动机制、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工资总额分配向高技能人才倾斜。健全治欠保支长效机制,完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制度。

3. 健全各类生产要素参与分配机制。完善按要素贡献决定报酬机制,形成对技能人才、新型职业农民、科研人员等重点群体的有效激励。完善国有企事业单位科技人员兼职兼薪、分享股权期权、领办创办企业、成果权益分配等激励办法,事业单位科技人员的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及从稳定支持科研经费中提取发放的奖励支出,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单列管理,不计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调控基数。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更多适应家庭财富管理需求的资产管理产品,增加居民投资收益。推进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化、市场化和实体化,探索完善收益分配机制。

4. 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实施居民收入提高计划和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行动。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拓宽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加强重点产业技能人才培养和奖励激励,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减轻企业税费负担,促进中小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稳定经营、持续增收。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合理减轻中低收入群体负担。深入实施现代农民培育计划,重点面向从事适度规模经营的农民,分层分类开展全产业链培训。

(二十三)逐步健全再分配机制。

1. 加大财政对收入分配的调节力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民生投入力度,大力实施“民生十大工程”,扎实办好民生实事。加大省对市县财政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和精准性,进一步提高粤东粤西粤北地区转移支付支出规模。完善纵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统筹做好跨区域、跨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工作的资金保障。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建立健全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更加精准高效直接惠企利民。

2. 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持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支持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大力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参与养老金融产品与服务供给。稳步提升养老保险待遇,健全失业、工伤待遇调整机制,推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政策互补衔接。完善城乡统筹、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

(二十四)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

发展慈善事业和志愿服务。探索建立慈善行业联合组织,加强对慈善组织和活动的监督管理,提高公信力和透明度。按照国家规定落实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探索建立慈善行为记录和激励机制,健全慈善表彰制度。加强志愿服务规范化建设,培育发展志愿服务组织,壮大志愿者队伍,搭建更多志愿服务平台。探索建立文明实践积分机制,将志愿服务活动、践行文明行为等纳入文明积分制度管理,促进形成志愿服务良好社会氛围。

八、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夯实内需发展基础

(二十五)保障粮食安全。

1. 推进粮食稳产增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建立耕地“田长负责制”,深入开展农田整治提升行动,推进灌区现代化改造。在粤西地区以及江门、云浮、肇庆、惠州、汕尾等粮食主产区打造南粤粮安产业带,重点建设一批10万亩以上的丝苗米水稻生产示范区与核心生产供给保障区。全程全面推动农业机械化建设,在全省布局建设一批机械化、智能化示范基地。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和作业补贴政策,支持开展收入保险和完全成本保险等试点。

2. 健全粮食产购储加销体系。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完善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和生产监测评价体系。加强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逐步淘汰小散旧粮库。提升沿海沿江沿线粮食物流枢纽的快速接卸、中转、集散功能,完善珠江—西江内河码头联运接驳功能。深化粮食产销合作,支持省内粮油企业在主产区建立优质粮油生产、加工基地。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开展粮食绿色仓储提升、品种品质品牌提升、质量追溯提升、机械装备提升、应急保障能力提升、节约减损健康消费提升“六大行动”。大力开展市场化收购,健全完善优粮优价市场机制。

3. 加强种子安全保障。实施粤强种芯工程,构建全省种质资源数字化共享平台,加快打造广州、深圳国际种业硅谷(中心),高水平组建大湾区生物育种产业创新中心,实施“现代种业”重大专项。支持广东种业集团发展,培育优势特色种业龙头企业,加快构建企业商业化育种体系。建设一批国家或省级高标准智能化种子基地、特色农作物和畜禽水产良种繁育基地,加快南繁科研育种基地建设。深入推进全省品种审定管理改革,提高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标准,建立品种身份证制度。

(二十六)强化能源资源安全保障。

1. 增强省内供应保障能力。加快规划建设沿海LNG接收站项目,推动油气资源增储上产。加强煤炭、石油、天然气等能源储备能力建设,优化产供储销体系。推进建设一批支撑性调节性电源项目,大力发展海上风电等非化石能源。持续优化电网主网架结构,加快推进骨干电源配套电网规划建设,提高电力调峰和应急能力。持续强化重要能源战略物资储备能力,进一步优化建材非金属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

2. 加强能源资源共建与合作。积极推动粤港澳大湾区能源协同发展,加强粤港澳大湾区能源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标准对接。积极协调外来电力保供增供,确保西电东送落实送电协议计划,逐步推动西电东送计划放开。充分谋划后续西部清洁能源送电广东能力,促进西部清洁能源电力消纳。深化国际能源合作,加快油气海外布局,积极参与境外电力等资源开发和投资,扩大能源企业的国际影响力。

(二十七)推动应急管理能力建设。

1. 加强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建立跨部门应急物资保障联动机制,健全完善特需物资储备制度。推动建立全生命周期应急物资管理标准体系,推行“一物一码”精细化管理。建立平战结合的物资采购机制,畅通物资采购渠道,分类制订应急物资清单。建立应急物资产能保障机制,对各类应急物资及其关键原材料生产企业实行名单制管理。完善应急物资统一调度制度,建设覆盖省、市、县(市、区)三级的应急物资综合管理信息化平台。

2. 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加快推进建设国家东南区域应急救援中心。科学布局省内区域应急救援中心,推动粤北(韶关)、粤西(湛江)、珠三角(肇庆)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建设,形成应急救援基地群。建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开展消防专业救援装备达标创建行动。制定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标准,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社会应急力量健康发展,不断提升“全灾种、大应急”救援能力。强化危险化学品、城镇燃气、道路运输等重点领域生命防护,完善配套应急处置设施,提高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防控能力。

3. 推进灾害事故防控能力建设。完善交通、水利、通信等关键基础设施设防标准,提升极端条件下抗损毁和快速恢复能力。加快推进公共防灾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加强城市防洪防涝和调蓄设施建设。实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和自然灾害隐患点治理与居民搬迁避让工程。优化升级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健全预警信息推送机制。发展巨灾保险。

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意义重大、涉及面广,各地各部门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完善组织协调机制,强化政策支持和要素保障,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和具体举措,狠抓责任落实,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广东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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