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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援律师助调解 劳动者安心过新年——记张某劳动争议案
来源 : 信息网      发布时间 : 2017-02-06 16:06

    2016年12月的一天,一位手揣着感谢信的受援人来到越秀区法律援助处,说要感谢法援处,感谢法援律师。

 

    事情要从三个月前说起。2016年9月,张某到越秀区法律援助处咨询,当值的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的周卡方律师接待了他,并为他提供了法律咨询。细谈之后,周律师得知张某此次咨询的事项是其与某公司的劳动合同纠纷。经过一番询问,得知张某的案件已经经过劳动仲裁,仲裁裁决某公司应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和加班工资。该公司不愿支付经济补偿金,到法院提起诉讼。

 

    面对单位的这个举动,张某十分惶恐无助。他对周律师说:“快过年了,想快点拿到应得的钱回家尽孝。”周律师这才知道,在张某急着追讨经济补偿金的背后,是他对家人的思念和孝心!了解到这里,周律师推荐张某向越秀区法律援助处申请法律援助,希望能通过法律援助实现张某的心愿。

 

    经审查,张某符合法律援助条件,越秀区法律援助处指派周卡方律师办理此案。周卡方律师认真研读张某的案卷,并与张某通过当面或电话方式进行了多次沟通。明晰案情后,周律师及其团队成员立即开展工作,梳理案情,与当事人沟通开庭方案。办案过程中,周律师了解到,张某的心愿是能尽快拿到经济补偿,早点回家过年尽孝。如能帮助张某与公司达成调解,则可以避免公司上诉,避免冗长的诉讼过程。为帮助张某实现愿望,经过多番努力,最终在2016年12月14日开庭时,周律师促成了张某与公司的调解。案件调解后,张某很快便得到了其应得的加班费与经济补偿金。

 

    张某感动地跟周卡方律师说:“我终于拿到钱,可以回家有个交代了。真的是感谢越秀区法律援助处,感谢周律师您啊!”为了表达对越秀区法律援助处的谢意,2016年12月,张某来到了越秀区法律援助处,递上了其本人亲手书写的表扬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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