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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标杆,精心打造基层司法所新形象
来源 : 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 : 2018-10-25 15:51

今年以来,为提升基层司法所整体形象,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再上新台阶,我局根据《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司法行政机关外观标识内务规范>的通知》(粤司办〔2017〕696号)要求,积极开展司法行政机关外观标识内务规范工作,高标准打造了品牌标杆所——越秀区梅花村司法所。今年5月25日,司法部副部长刘振宇专程视察了梅花村司法所,对梅花村司法所外观标识和内务规范建设给予了高度肯定。

精心组织,做好前期调研工作

我局认真按照文件要求,全面开展司法行政机关和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外观标识和内务规范建设工作。一是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会上明确了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必须统一认识,并对该项工作的开展进行了安排部署,增强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走访调研确定方案。通过走访调研基层司法所,确定以梅花村司法所作为试点,按照标准化建设要求,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制定具体方案,出具设计、效果图和项目预算清单。三是加强协调保障经费。为保证该项工作按标准按规范如期完成,局领导、司法所积极与街领导进行沟通,争取街道在经费方面的支持,全力以赴确保工作任务有序推进。

对照标准, 严格把关抓好落实

我局严格按照《广东省司法行政机关外观标识内务规范》的标准和方案,加强建设指导,定期到梅花村司法所查看建设进度,对照标准严格把关,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联系制作公司加以修正、完善。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讨论,确保该项工作高质高效完成。

抓住契机,提高公共法律水平

通过完成外观标识内务规范建设工作,梅花村司法所规范悬挂了司法行政徽、司法所标牌,所容所貌整洁有序。梅花村司法所更以此为契机,大力加强业务建设,努力提高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今年6月,越秀区首个个人冠名人民调解工作室——梅花村街英艳家事纠纷调解工作室依托司法所正式成立,全力为基层群众更好地提供及时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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