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刑满释放人员无缝衔接及疫情防控工作,维护辖区安全稳定,大东司法所多措并举,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刑释人员衔接不脱节、帮教不断档、人员不失控。
3月27日,司法所接到局通知,得知街户籍人员何某将于4月4日从广东省乐昌监狱刑满释放。据了解,由于何某吸毒多年,其家人早已对其心灰意冷,司法所多次劝说,亲属们不愿前往监狱接送,也不愿接纳他。何某面临出监后居无定所、生活无着的困境,属于“三无人员”。对此,大东司法所多次协调,最终监狱派狱警在4月4日把何某送至户籍所在地。同时,司法所主动作为,立即向街道分管领导报告,同时取得大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街道领导指示街道民政部门筹备资金解决何某回归社区临时住宿问题,确保疫情期间该安置帮教对象不失控。
4月4日,广东省乐昌监狱将何某送至司法所,司法所联合社区居委会人员做好衔接必要工作,为其测量体温、送上防护口罩,工作人员对其离监前的体检、隔离14天资料进行登记,落实其通过“穗康”上报个人健康状况。工作人员详细了解何某出狱后的居住想法、近期生活计划等,告知在无居住地的情况,街道可为其提供临时住所。何某表示暂时借住朋友家,并对政府的关心表示感谢。
工作人员提醒其尽快到居委申请低保、公租房事宜。同时,司法所立即协助何某向区安帮办申请“新生驿站”项目短期租房资助,并为他提供了油、米等帮扶物品。何某对政府各部门在疫情期间给予的关怀、帮助感到万分感激,保证以后会遵纪守法,不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全力配合街道、社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在全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大东司法所始终坚持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严格落实安置帮教各项工作要求,全力确保刑满释放人员“无缝衔接”,做好“三无人员”过渡性安置,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