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3日下午,越秀区矿泉街瑶台新苑三楼一住户疑因电线老化问题引发了火灾。后经多方协作,控制住了现场火势,本次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据悉,参与本次救火行动的成员中有一名是矿泉司法所的在册社区服刑人员刘某。事故发生时,刘某正在参与社区服务(在社工站当值班志愿者),见有辖区街坊前来矿泉街社工站(后简称社工站)寻求帮助,刘某临危不乱,并迅速地从社工站找到防毒面罩和灭火器等工具,与当值社工立即前往现场参与救援工作。经过众人与消防官兵的奋力灭火,火势最终得以控制,也避免了人员伤亡。在场街坊居民和社工纷纷举起大拇指对刘某进行表扬,受灾居民也对刘某表达谢意。刘某则轻描淡写地表示:“这是自己应该做的,本身我的工作也是一名保安,这对于我来说是一件再普通不过的事情,你们不用客气……”随后刘某就回到社工站继续完成自己该完成的社区服务任务。
刘某在社区矫正期间用实际行动展示了一个社区服刑人员悔过自新、见义勇为的社会正能量。我局将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对刘某予以表扬,此举对其他服刑人员也是一次学习的机会,用身边的正面典型引导所有服刑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早日回归社会,感恩社会,回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