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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落实社区矫正限制出境报备工作严格惩戒瞒报出入境证照行为
来源 : 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 : 2019-01-03 09:33

20181229日,广州市越秀区司法局在区社区矫正中心对因瞒报出入境证照被给予警告处罚的10名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集中训诫教育。广州市司法局派驻越秀区司法警察、区检察院检察官、志愿者等参加本次集中训戒。

据悉,广州市社区矫正办曾于20181217日下发《关于对隐瞒持有有效出入境证照事实被公安机关注销证照的各区社区服刑人员情况通报》。越秀区共有26本证照被公安机关注销,涉及社区服刑人员22人。为保障社区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经区矫正中心初核、司法所复核并再次向社区服刑人员笔录确认:22人中有10名在册社区服刑人员存在瞒报持有有效出入境证照的情形。经区司法局研究决定,给予黎某某等10人书面警告并进行集中训戒。

本次集中训戒共有3项内容。首先,由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科许明同志宣布警告决定,要求社区服刑人员要牢记监管规定,严格遵守监管制度,强化服刑在矫意识,积极接受社区矫正的监督管理和教育矫正。随后,由驻区司法警察张灼南、陈德明两位警官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训诫教育,告诫每一位社区服刑人员要真诚悔改,正确认识自己,认罪服法,积极改造。最后,由社区服刑人员签收警告决定书,向社区矫正机构作出检讨。

    本次集中训戒进一步促使社区服刑人员充分认识到如实声明持有有效出入境证照的重要性,强化了社区服刑人员的遵纪守法意识。利用矫正中心这一工作平台开展集中训戒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警示震慑效果,提升了社区矫正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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