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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区纪委监委受理破坏营商环境“窗口腐败问题”信访举报公告
来源 : 越秀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 2022-08-12 11:53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通过整治政务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勾结中介机构吃拿卡要、推诿扯皮等“微腐败”,着力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确保我区营商环境改革政策落到实处,越秀区纪委监委发布受理破坏营商环境“窗口腐败问题”信访举报公告。



  一、信访举报对象

  全区各政务服务窗口单位和部门,包括开设窗口,办理职业资格、护照和通行证、户政、就业创业、社保、教育服务等类别的政务服务事项的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居民委员会、经济联社(以下统称政务服务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二、受理范围

  (一)不找中介事难成

  政务服务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故意刁难,未落实首办责任制、未尽一次性义务告知办事所需材料,多次退回申请材料;故意拖延办理时间,暗示或推荐办事群众委托中介机构代理业务等。

  (二)勾结中介乱收费

  能快不快、故意拖延、用尽办事审批期限,勾结中介收取加急费、插队办快件;办证附加加入协会商会、购买保险等条件。

  (三)违规办事收好处

  违规办理资质、资格认定业务,删除违规违法记录,不如实核查事故,从中收取好处费。

  (四)泄露信息谋私利

  违规查询房产登记、商事登记、车辆等财产登记、个人身份等信息,并泄露给中介机构进行牟利。

  (五)其他吃拿卡要、推诿扯皮的问题


  三、注意事项

  (一)不予受理事项

  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不服的;仅列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应当由其他相关部门管辖受理的。不得提出党内法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以外的要求。

  (二)鼓励实名检举控告

  纪检监察机关鼓励实名检举控告,对实名检举控告优先办理、优先处置、给予答复。

  (三)严肃查处诬告陷害

  纪检监察机关对属于诬告陷害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或者移交有关机关依法处理。


  四、举报方式

  来信: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83号越秀区纪委信访室

  邮编:510000

  来访: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66号

  来电:12388

  举报网站:http://guangdong.12388.gov.cn

  举报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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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提供破坏营商环境相关线索,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我们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中共广州市越秀区纪委  

广州市越秀区监察委员会

2022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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